泾阳县泾干镇双赵村村支书王忠福在任职期间,积极带动周边村镇经济及旅游开发,拿到了一个茯茶小镇的项目。
因此,王忠福受到媒体的大肆报道和表扬,还多次获得过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结果,没想到了,2015年,有人举报王忠福不仅没有入狱服刑,而且几年后还入党当村支书。
王忠福为什么要入狱呢原来是之前王忠福在担任派出所代理所长期间,涉嫌故意刑讯逼供陕西农民侯一娃,导致其意外身亡。
面对所有这些指控,王忠福感到非常委屈,他表示:他在整个案件中没有殴打任何人,而是承担了领导责任。
他在任职期间没有贪污,勤勤恳恳地为人民做了很多事情,这是值得信赖的。现在为什么还要抓他。
那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呢?
1997年5月,王全义被桥底派出所逮捕,指控他偷山羊。关闭一周后,他供认候一娃是他的同伙。
随后警方来到候一娃家,他们用脚踢开门,让候一娃穿上衣服和他们一起去派出所,说有案子要查。
候一娃的妻子着急得一整晚都没睡,第二天一大早就让自己的侄子去打听打听是查什么案子。
根据侄子的描述,妻子知道丈夫涉嫌偷山羊,一个熟人告诉侄子准备保释金,迅速把人拿出来,以免节外生枝。
当候一娃的侄子到警察局时,他被手铐铐着反挂在在一棵树上,整个人看起来无精打采。
候一娃的侄子给其买了一个肉夹馍后,便匆匆赶回家与候一娃的亲戚家商量对策。
亲戚们表示,当时家里也穷,暂时拿不出那么多保释金,而且事情还没有弄清楚,候一娃到底有没有偷山羊还不知道,钱被骗怎么办。
于是,一家人商量先等等,再去打听打听情况。
没想到,再等到候一娃的消息居然就是他的死讯。
候一娃的妻子至今回忆起当初,还是无比后悔。“如果一开始能想到现在的结局,就要凑钱想办法把他弄出来。”
在候一娃被抓30小时后,候一娃的妻子就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让其赶紧前往派出所。并在电话里询问,侯一娃之前有没有什么身体疾病。
候一娃的妻子感觉很奇怪,候一娃一个32岁的大男人,平时连感冒都很少,怎么会有什么病呢。
而且候一娃的妻子当从心底不相信候一娃会偷山羊。村民们都知道他很诚实。即使别人地里剩下的东西,他也会警告他的孩子不要捡起来。
抱着心里的疑惑,候一娃的妻子匆匆赶往派出所,没想到见到的却是丈夫冰冷的尸体。
王全义后来老实交代,他也是被刑讯逼供的,后来实在被打得受不了,这才把和他一起做生意的候一娃牵扯进来。
当他受不了痛苦的时候,他想自杀。当警察不注意时,他去厕所,脱下裤衩,打算挂在桥上,因为他被发现用打火机烧坏了,所以他及时得救了。
候一娃被抓后,他和候一娃都被警察用塑料水管狠狠抽打,两个人后来还被挂在院子里的一棵树上,非常痛苦。
后半夜的时候,王全义听到候一娃被殴打、哭泣和求饶的声音。直到快天亮的时候,突然他再也没听到任何声音了。
后来看见这个警察局里的人乱哄哄的,这才知道候一娃死啦。
根据司法鉴定,候一娃确实死于非法刑讯逼供,被暴力殴打死亡,这是无可争议的。而对于候一娃的死,每个人都在互相推诿责任。
王忠福说他没有打任何人,警察李永利说,他只负责审讯,不知道谁打谁没打。
最后,他得到了王忠福的命令,把候一娃挂在树上。张伟华曾向候一娃泼冷水,但是没有使用重刑。
最终警方认为这六人的犯罪证据链是完整的,其中王忠福是主要负责人,他必须承担主要责任。最终以刑讯逼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但王忠福表示拒绝,选择上诉。泾阳县人民法院二审的刑期与一审相同,但犯罪由一开始的刑讯逼供,改为后来的故意伤害罪。
王忠福也因此被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
就在大家都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时,没想到王忠福居然没有坐牢。
对于王忠福和侯军社两人为什么没有收监,咸阳中院通过查阅资料,了解了当年的大体情况。
原来当时公安局干警先后多次对本案取保候审的罪犯进行抓捕,但是王忠福和侯军社始终未抓到。
在这样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将结果告知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副院长称可先将本案归档,寻找机会另行抓捕。
而这一句另行抓捕,就渐渐的将此事遗忘了。直到14年后的一封举报信件才将事实揭露。
候一娃的家人对于王忠福没有被收监一事表示十分愤怒。
候一娃的儿子觉得很可笑,犯罪人犯法一直没有被收监,就连村里的老人都说,犯法不坐牢这是什么事。
而据王忠福说,他一直认为自己的判决是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最后的判决书他并未收到。
同时自己一直没有外出,跟随自己的哥哥做工,期间还给咸阳中院盖过家属楼,和中院的人也打过交道,从来没有办案人员来找过他。
王忠福还说,因为此前多次审判中自己被羁押了3年6个月,以4年有期徒刑来算,还需要再被执行5个月14天的刑期。
三年多都过来了,自己也不差这半年,没必要去逃避。
但是无论王忠福怎么狡辩,最终他再次被开除党籍,免去了双赵村党委书记的职务,14年的努力就此成为泡影。
整体的案件过程真是一波三折,案件涉及人员众多、审理时间过长。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都要付出代价。
法律分析1.王忠福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本案一审中,王忠福说他没有打任何人,最终警方认为这六人的犯罪证据链是完整的,其中王忠福是主要负责人,他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以刑讯逼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其中有几处问题需要指出:首先,刑讯逼供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是轻罪,一审判处八年有期徒刑,明显违反《刑法》。
其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一审对行为的定性违法。
最后,刑事责任的追究讲究证据,如果要追究王忠福的刑事责任,应当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
其该证据的证明程度应当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王忠福只是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出现事故时,可以按照《公务员法》追求其行政责任,或按照党规党章进行处分。
仅凭行政负责人的身份就对其没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指控负责,值得思考。
2.有期徒刑的执行
《刑事诉讼代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本案中,王忠福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为之前多次审判,羁押已满3年6个月
按照《刑事诉讼法》,羁押一天折抵有期徒刑一天。
王忠福仅需要在执行6个月有期徒刑就可以了。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王忠福还剩6个月,因此应当由监狱收监执行。不收监的行为违法。
结语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正义一定不会缺席。
另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该案件中的负责“另行抓捕”相关人员因为自己的工作疏漏而导致对犯人逮捕收押的遗忘。
这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也是责任心不高的体现。
提高司法人员的严格认真执法意识,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以及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全面提升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才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人员必须对自己严格要求,做到绝不懈怠、绝不马虎、绝不姑息,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司法改革。
提高法律普及度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司法、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