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千间夜眠一床”,个人需要很容易满足,无法满足的是贪欲。
2002年6月,几份举报信出现在时任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副局长许定坤的办公桌上,信中举报的是深圳公路局在公路建设中存在着严重的经济问题,其中包括行贿受贿人员的名字,甚至是送钱的时间,地点都一清二楚。
信中最大的一条鱼叫黄亦辉,此人出生于1947年,中学毕业之后,在公社任资料员,后来成为了公社干部。1984年从惠阳调往深圳,历任深圳市龙华镇委书记、宝安区副区长、深圳公路局副局长、公路局局长、深圳市民政局局长。
黄亦辉曾经的同事是这样评价他的:“一个敢想敢干的年轻人,一个很想给龙华留下一点东西的好干部!”
1994年8月,黄亦辉人生的转折点,他从宝安副区长调任深圳公路局副局长,并在一年之后转正。也许是从这个时间点开始,曾经隐藏在他内心深处被压制的贪欲,慢慢膨胀。
1995年10月,深圳市公路局决定在龙华镇民治村修建一栋造价4600多万元的工区综合楼,刚刚转正的黄亦辉就把消息透露给了某建筑公司的董事长老陈,那时政府工程尚未展开招投标,黄亦辉一句话,老陈就与公路总站签订了施工合同。事后,黄亦辉家中便收到了30万块的孝敬。
渐渐的,许多腰缠万贯且出手阔绰的包工头们都摸准了黄局长的喜好,成功进入“核心圈子”。
投资嘛,当然是为了回报。2000年11月,深圳市公路局发布了“龙大线”的招投标公告,一直对黄亦辉进行感情投资的包工头老应感觉机会来了。一次酒足饭饱之后,老应提出要参加投标,黄局长一个电话就把主管工程招投标的建设处处长叫过来,令其安排一座桥让老应投标。这座桥造价2200万的桥,有了强劲的照应,老应在竞标中不费吹灰之力就中标,赚了个盆满钵满。
而这个电话也不是白打的,在处长到来之前,黄局长就收到了30万的“小意思”。
对于这些送财童子,黄局长不能说有求必应吧,简直就像是捧在手心里的儿子一样。就算调任民政局局长之后,黄亦辉仍时不时为他们“两肋插刀”。比如另一个包工头老钟在油松综合市场上资金周转有问题,黄局长就让民政局的福彩中心以1430万的价格接下这个摊子,事后老钟送上180万元。
又比如民政局的装修工程,按规定需要公开招投标,为了规避招投标,老钟按照黄局长的“指点”,先租下一层楼,装修好之后再转租给民政局,如此一转换,既规避的招投标制度,又赚了140万的装修费,黄亦辉也从中获取了一份“厚礼”,50万港币以及10万人民币。
工程前送上“感情投资”垫底,工程中送上“感谢费”,工程后继续追加“感情投资”,包工头扔出的“金钱炸弹”,一浪高过一浪,最终将黄亦辉彻底击垮。
2003年6月27日,纪委掌握了黄亦辉大量违纪事实后,对黄亦辉宣布双规,并将此案移交检察机关,7月1日,黄亦辉被立案调查。
当检察人员搜查黄亦辉的家时,发现十万十万的人民币成捆地放在一米高的保险柜里,一张张存折随意扔放着,衣柜里还有两只密码箱,里面满满当当全是钱,还有一些散放的纸币甚至出现了腐蚀或者残缺,还有大量价值过万的珍贵燕窝,由于放得太久,都长毛了。检察人员经过清点,现金与存折有一千多万元。
2004年4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亦辉的案子进行审理,经查明,黄亦辉在担任公路局局长和民政局局长期间,先后收了1700多万,另有190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因收钱次数太多,公诉人念了快一个小时。
6月29日,黄亦辉被判死刑,缓2年,没收所有违法所得。他没有提出上诉。而我们,反腐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