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昌中院发布通报,称罪犯劳荣枝已经被执行死刑。
通报中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5人;抢劫致1人死亡,入户抢劫,抢劫财物共计价值3万余元,数额巨大;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1人,勒索财物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予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劳荣枝残忍杀死7人、背负7条人命,说她丧尽天良、伤天害理,一点儿也不过分。
这种人,必须死才能让受害人、受害人的家人感受到一点公平与正义,虽然来的有点迟了。
可是,熟悉的味道果然就又来了,有媒体立即就搞了个所谓的“劳荣枝希望家属帮她还花呗”及“劳荣枝希望家属挺直胸膛做人”两个话题,进行炒作。
果然是带节奏的高手,仅仅设置这么两个话题,就让杀人恶魔劳荣枝摇身一变,成了诚实守信、一身正气的正能量代表。也在暗戳戳替劳荣枝喊冤叫屈。
大写的服!
其实,某些媒体搞这样的操作,在劳荣枝一案的过程中,已经太多太多了,多到网友都摸清了它们的套路。
总之,它们就是不遗余力的寻找这个穷凶极恶杀人罪犯身上的好,就是要跟杀人凶手共情,就是要公然站在法律的对立面,站在人性对立面,更在良知的对立面,更站在人民的对立面。
比如有媒体在很久之前说劳荣枝一辈子没杀过一只鸡、没杀过一只鸭,说她不敢做,说她只有感恩,说她有一颗感恩的心。
比如有媒体在报道中说劳荣枝是一个受害者。
劳荣枝说:她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我真的是受害者,也想融入社会,希望回归社会,会对被害人家属尽力赔偿。”
把一个害了7条人命的杀人犯说成“受害者”,套用一个女星的话说,说出这个话的媒体人的心,就不会痛么?
再比如有媒体报道称劳荣枝在看守所里读了很多书,说她更加倾向于文学类书籍,说她还希望哥哥姐姐的孩子能考上好大学,女的学习造价师、男的学习建造师。
在媒体的报道里,劳荣枝是多么的阳光、善良而又充满远见啊!人才啊!
比如媒体通过劳荣枝大哥劳官球的嘴劳荣枝“从小老实乖巧”,声称劳荣枝“是被胁迫的”。
所以,既然从小就老实乖巧了,那么怎么可能会残忍的杀害那么多的人呢?
是想表达这个意思吗?
还比如,媒体报道称劳荣枝愿意众筹赔偿受害者家属。
于是乎,在媒体的报道里,杀人恶魔劳荣枝又成了充满爱心、充满责任感的好女儿形象。
再比如,有媒体说劳荣枝是“精神上的小花梅”。
厉害,简单一个类比、一个碰瓷,杀死7人的劳荣枝在媒体的嘴里就成了一个单纯的受害者。
当然,不仅仅是某些媒体,还有大量的其它账号,一直在造谣警方对劳荣枝所谓的刑讯逼供。
当然,还有很有人打着法律的名义为劳荣枝洗地,践踏人的良知。
万幸的是,它们并没有得逞!虽然它们延缓了劳荣枝的死期,让正义蒙上了一层羞辱,可是却终是无法挽救劳荣枝过于邪恶的生命。
最后有个疑问:为什么,它们总喜欢与邪恶共情呢?
富贵
因为被劳杀过人请不起律师,赚不到钱谁为你说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