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王”是公路货运界的“巨无霸”,每辆车的载重量在100吨左右。近年来,由于利益驱使,有些车主铤而走险,干起了超载拉运。
那超载拉运危害有多大?
ㄨ引起车体变形,刹车失灵,极易发生侧翻事故,对周边行驶车辆和行人构成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巨大威胁。
ㄨ对公路路面造成极大损害,导致路面坑洼或是地基受损塌陷。本着交通事故预防源头隐患打击和“减量控大”的目的,近期,西安公安西咸交警大队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超载行为,一举查扣处理了超载“百吨王”17辆,对其中单次超载重量达300%以上,且屡教不改的陕DB1155/陕B711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主李某鹏予以刑事拘留,拉开陕西省对严重超载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序幕。#西安头条#
凌晨4点,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的巡查车还在忙碌,夜色掩护下,一辆小型私家车悄悄尾随。“注意!交警正在上林北路上查酒驾,千万不要到这条路上来……。”车内的人一边紧盯交警行踪,一边实时通风报信。直到看着交警们报备收队,警车回院,尾随车才转头离去。
与此同时,西咸新区的兰池四路上,一支“钢铁长队”正向着西安方向悄然出发。“大货车,靠边停车,我们是西咸交警大队民警,请接受检查!”响亮的警笛和交警喊话声突然传来。这一幕,是发生在2024年8月14日西咸交警大队"夏季行动"中的一个剪影。
西咸交警大队辖区是从宝鸡运货至西安、咸阳的必经之路,常年有大型货运车辆通行。进入八月,交警在夜间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大货车违法行为有所抬头,尤其是超载违法行为较为猖獗。
经调查发现,有一支专门从事超载运输的“百吨王”车队时有出没。并且,车队组织人员跟踪夜查交警,通过手机、电台等通讯工具将交警行踪通报给超载驾驶员们,躲避交警检查,伺机在深夜超载拉运。
为打掉这颗“毒瘤”,西咸交警大队“将计就计”。8月14日凌晨,交警巧妙利用"百吨王”车队暗中监视自己行踪这一线索,于黎明之际假装归队休息,诱使对方放松警惕,开展超载拉运。同时,“归队”交警们火速换乘执勤车辆和便车,反过来跟踪对方"侦探"车辆,顺藤摸瓜,实时掌握了车队的行进路线,一举截获正在实施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的“百吨王”大货车17辆,严厉打击了超载违法行为,查扣了超载车辆。
查处现场显示,超载最严重的陕DB1155/陕B711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吨位为49000KG,实测总重为142520 KG,超限93520kG,超限率190.86%,实际负重为限载最大重量的将近300%!加装钢板用于增高的厢体和车轮已严重变形。
“此车当时如果不及时卸载货物,就这样再载重静置几个小时,会发生轮胎爆裂的危险。”现场查扣车辆的交警介绍道。如此摇摇欲坠的“危车”,在公路上勉强行驶,极易发生侧翻,届时,倒塌的货物和车体会对周边车辆、行人造成严重损害。
经调查取证,陕DB1155/陕B711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经营人为李某鹏。该车今年6月19日曾因“超载百吨”被西咸交警大队查获处罚过。且7月25日因其超载违法行为,西咸交警大队向咸阳市礼泉县交警大队发送了抄告函,要求其进行整改。8月6日礼泉县交警大队向该车挂靠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月9日李某鹏被车辆挂靠公司约谈整改。但李某鹏拒不执行整改要求。2024年8月14日,该车再次超载上路行驶被交警部门查获。
对于这样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且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交警果断依法从重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施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西咸交警大队以“危险作业案”对李某鹏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鹏被刑事拘留,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