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青苗法”十分完备,利国利民,为何最终却成了贪污手段?

一点儿历史事 2023-07-24 19:07:57

王安石“青苗法”十分完备,利国利民,为何最终却成了贪污手段?

公元1067年,北宋第五位皇帝宋英宗驾崩,年仅36岁。

年轻的皇太子赵顼(xu一声)顺利继位,他就是宋神宗。

图为宋神宗

此时的大宋王朝经历了早年的辉煌,已经步入了中年,各种问题开始显现端倪。

与之相对的,年仅二十岁的宋神宗却相当年轻,为了改变王朝积弊,这位锐意进取的少年天子时刻想着大干一场。

熙宁元年(宋神宗继位的第二年,公元1068年),这位少年天子便开始了迫不及待的“熙宁变法”。

只不过,从他的年号,我们就能看出,变法的结果应该不怎么好。

PS:“民无能名曰神”,翻译过来就是“百姓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神宗”这个谥号,贯穿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仅仅出现了两次。

除了今天我们要讲的这个主人公宋神宗赵顼之外,还有明神宗万历。

图为明神宗

跟赵顼比起来,明神宗才是更差的存在。

毕竟他老人家凭借一己之力毁掉了比“王安石变法”更优秀的“张居正变法”。

而且万历三大征打得也不尽人意,这位皇帝估计也明白自己搞砸了,于是更是选择“摆烂”,几十年不上朝。

大明“实亡于万历”简直就是实至名归。

按照这个战绩来看,宋神宗和万历相提并论,确实有些委屈了。

虽然宋神宗对西夏用兵也是惨败,变法效果也很不好,甚至称得上“困难重重”,但宋神宗却一直都没有放弃努力。

图为宋神宗和王安石

这位天子虽然政绩差强人意,但比起明神宗万历来说,宋神宗绝对是个“优等生”,至少也合格。

PS:张居正“一条鞭法”的改革效果比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好得多,却被明神宗毁掉了。

接下来,我们言归正传,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十分完备,且与宋神宗探讨了两年多,本可以利国利民,为什么最终却给那些贪官们贪污开了大门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是什么?

所谓“青苗”就是麦子还没有成熟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青黄不接”。

这个时候,普通农民老百姓去年保存的余粮已经吃光了,今年的新粮食却还没有成熟,正好是百姓一年中最困难的时候。

许多老百姓为了维持生计,只能以很高的利息借贷地主家的粮食。

因为利息很高,所以如果来年收成好,他们可以恰好还完;

如果来年是个“荒年(降水不好都算)”,那么无力还债的老百姓们只能变卖土地甚至“卖妻典子”来偿还债务。

小则引起土地兼并,大则引起社会动荡。

而王安石的“青苗法”打击的就是这种民间借贷。

“青苗法”规定:在青黄不接的时令,由官府出面,将粮食借贷给百姓,来年收取两成利息。

和民间那些“高利贷”相比,青苗法无疑是更好地存在。

那为何此次变法不仅没有利国利民,反而成了贪官们贪污的手段,导致天下民不聊生呢?

1.官方借贷手续繁杂。

如果是“民间借贷”,老百姓只需要与地主达成协议(甚至是口头协议),“约法三章”就可以完成借贷。

由于民间借贷众多,所以地主也不可能要出什么“天价利息”,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持微妙的平衡。

但官方借贷就不一样了,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手续繁杂,农民借贷起来十分地不便。

一些农民为了借贷成功,往往要跑到县城十几次,劳神又费力。

和与地主借贷相比,性价比也不高。

而且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收取两成利息,也很高。

2.官方借贷缺乏监管。

“青苗法”确实想得很好,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真正施行的时候“青苗法”就变了味了。

由于中国古代生产力低下,所以对于权力的监管是很困难的。

“青苗法”缺乏监管,加上手续繁杂,所以一些贪官趁机攒了空子。

在他们的运作下,“青苗法”由两成利息,变成了四成。

PS:每年收取一次地租,变为每年两次。

而且每一次手续,都会有许多贪官收取好处费。

这也变价增加了百姓的负担,贪污最为严重的地区,利息甚至整整增加了七十倍。

正如易中天先生说的那样:“贪官并不害怕改革,他们更害怕什么事都不做。”

如果无为而治,那些贪官们就没有办法贪污。

只要政府有动作,监督又不那么严格,贪污也就出现了。

但封建时代科学技术落后,生产力低下,仅靠口头上的“天威”和“君权神授”的思想显然不能镇住所有人。

最致命的是:王安石为了强制推行青苗法,甚至给各地都规定了“团购”指标,这更给了那些贪官借口,他们纷纷强制推行,进一步加深了农民的苦难。

以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估计是王安石做梦都没想到的事情吧。

3.变法人员素质偏低。

王安石变法从一开始就没有受到朝政大部分大臣们的支持。

王安石作为北宋唯一一个“不娶妾”、“不坐轿”、“不余财”的宰相,自然是变法最好的统帅,但他手下的人就有点差强人意了。

最典型的就是王安石的左膀右臂——吕惠卿。

此人受到了王安石极大的信任和重视,在变法刚刚起步的时候,吕惠卿就被王安石任命为“制置三司条例司”(相当于国家体改委常务副主任),掌管实权。

吕惠卿权盛的时候与韩绛并列为变法的“哼哈二将”,其中吕惠卿是“护法善神”,而韩绛是“传法沙门”。

但就是这么一个被王安石全心全意信任,并且饱受重视的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真小人”。

王安石变法受挫之后,吕惠卿不仅没有积极援助,反而落井下石。

为了进一步独揽大权,吕惠卿竟在王安石变法遭遇挫折的时候,竟然诬告王安石谋反。

要不是由于罪名太过荒唐,王安石可能不仅官位不保,“狗命”也不一定保得住。

王安石好不容易恢复宰相之位之后,吕惠卿还是“贼心不死”,将王安石给自己的一些私人信件拿了出来。

由于王安石对吕惠卿十分信任,所以信件中有“勿使上知”(不要让当今圣上知晓)等字样。

这在现代人看来可能没什么,但放在当时,这可是“欺君之罪”,可是要“沙头”的。

与王安石这边相对的,是司马光这边“旧党”人才济济。

司马光也是一个道德很高、才华横溢的人,无论是在个人品德,还是文章才华方面,司马光都可以和王安石媲美。

更重要的是,司马光这边小人可就要少得多了。

欧阳修、苏东坡、范纯仁、韩琦等都是非常优秀的人才,而且这些人并不是“保守派”,他们其实也很赞成改革。

其中司马光恩师庞籍就曾经拼死力荐,要求改革现有的军事制度。

韩琦和范仲淹(范纯仁)的父亲更是一起推行了宋仁宗庆历年间的“庆历新政”。

从某种意义上说,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可以说得上是王安石“变法”的前戏。

这些人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保守派”,更不是“顽固派”,他们也想过要“变法”,只是不希望像王安石这样“蛮干”,更不希望急功近利。

但王安石的强硬和固执,却让两派人马彻底走上了对立的道路。

而且王安石变法的效果确实很差,甚至完全背离了他“利民利国”的初心。

东明县一千三百多名农民,由于不能忍受新法的剥削,竟然集体进京闹事,甚至跑到了王安石的宅邸门前。

郑侠,一个被王安石提拔的小官,在看到许多百姓因为变法流离失所,卖妻典子,甚至“横尸街头”之后,也选择和王安石走上了对立的道路。

他不仅画了一张《流民图》,而且还以性命相威胁,发誓说:如果新法废除后的十天内不下雨,我自己愿意被斩首在宣德门外。

图为近代作品,《流民图》

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由于争论变法饱受后世人质疑,王安石别称“熙宁小人”,司马光等人失势之后也被列为“元祐奸党”。

至于之前饱受争议甚至是辱骂的王安石却成了除孔孟之外的第三个圣人,甚至可以配享孔庙。

事实上,两人绝对都不是小人,而是君子。

苏东坡因为“乌台诗案”要被杀的时候,连他自己本人也放弃挣扎了。

要不是已经是庶民的王安石挺身而出,以“岂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一句话打消了皇帝的念头,恐怕我们再也看不到苏轼的《赤壁赋》了。

至于司马光,他的大度和正派在当时更是众人皆知。

哪怕他与王安石在政治上是死敌,但司马光仍然没有对王安石进行过人身攻击,更没有在王安石失势的时候落井下石。

司马光很认可王安石的为人,甚至对王安石的文章更是赞不绝口。

只可惜,两人到死也没有达成和解。

说到底,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当时的政治体制。

封建制度下的政治文明是不可能提供一个“政党平台”的。

如果王安石作为“执政党”上台执政,司马光作为“在野党”台下监督,结果又怎么会如此呢?

只可惜,历史永远没有回头之路,更没有假如。

欢迎大家在屏幕下方留下宝贵的意见,废青工作室与您下期不见不散,部分图片来自网络搜集,侵删。 文:小昭 审核:梦愚编辑

文献参考:《二十四史》《史记》《汉书》《后汉书》《战国策》《左传》《春秋》《吕氏春秋》等。

本文为一点儿历史事作者手打,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0 阅读:8

一点儿历史事

简介:山东作家协会成员,历史“中毒患者”,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