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刘大顺
编辑|刘刘大顺
引言:
"你不要跟我谈这个事情。"面对债主的苦苦追寻,郑爽一句话把人打发。这位曾经的"国民闺女",如今因2.3亿资产转移美国而陷入舆论漩涡。殊不知,在她之前,天上人间老板覃辉就已经尝到了法网恢恢的滋味。这两个看似不相关的人,却都在美国这片土地上演绎着相似的"末路"。
明星的"任性"岂能没有代价一天赚208万,这在普通人看来简直是天文数字。可郑爽偏偏把这种来之不易的财富当儿戏。债主追了20多天连人影都见不着,这哪是在还债,简直是在耍赖嘛!
想当年她演《微微一笑很倾城》时多甜美啊,谁能想到现在成了"老赖"界的新网红。老话说得好,树倒猢狲散,人无德不立 。如今的郑爽,恐怕连自己都想不到会混到这般田地。
美国不是法外之地有人说郑爽把钱转到美国就万事大吉了。嘿!这想法也太天真了吧?覃辉的例子就摆在眼前呢。这位曾经的"夜店大王",在美国被判了6个月监禁不说,钱也全被没收了。这下可好,人财两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
你以为美国法律是摆设啊?人家的法治体系可比咱们严格多了。在那儿耍小聪明,那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 。郑爽要是不长记性,说不定哪天就步了覃辉的后尘。
为什么非要把路走绝说实在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郑爽要是老老实实还债,谁还会说她什么?偏偏要玩这些花花肠子,把好好的演艺生涯搞得乌烟瘴气 。
这让我想起前几年范冰冰的事。人家现在好歹还在老老实实拍戏还债,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自己。同样是明星,咋差距就这么大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些人可能会说:"人家是明星嘛,有钱任性。"错!大错特错!法律面前,管你是明星还是老板,都得乖乖遵守规矩。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话古今都通用。
覃辉不也是"大人物"吗?照样在美国吃了大亏。这说明什么?说明再大的人物到了法律面前也得规规矩矩的 。
殷鉴不远,未来可期其实无论是郑爽还是覃辉的经历都在警示我们:钱再多也不能任性,规矩还是要守的 。你看那些老老实实做事的明星,现在不都活得挺好?
要知道,今天的纸醉金迷可能就是明天的噩梦 。与其到时候后悔莫及,不如现在就踏踏实实做人。
结语:
最后我还想说:面对金钱的诱惑,有人选择铤而走险,有人选择守正不阿。你觉得哪种人生更值得追求?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