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醉酒女电梯内侵犯男子,事后男子选择报警,女子被抓获

知识百科人李先生 2023-08-11 23:57:30

大家都知道“强奸罪”在我国法律中属于重罪,这一点无可厚非的,因为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强奸罪”的处罚是有明确规定的。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强奸罪”才会成立呢?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关于“强奸罪”的处罚规定如下: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说的直白一点,只能在现实生活中,女性朋友不同意发生性关系,而男性却无视女性的拒绝,依然强制和女性关系性关系了,这就已经是“强奸罪”了。但是认定“强奸罪”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受害人(女性)承认被强奸了,如果女性不承认不强奸,那么就无法被认定为强奸罪。

有网友会问,如果男性朋友被女性侵犯了,那么女性是否会按照强奸罪来承担法律责任。

在这里笔者需要说一下,目前我国法律中没有男性被女性强奸的法律规定。说的直白一点就算女性把男性侵犯了,也不会按照“强奸罪”来定罪的。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起在现实里面发生的案件,这起案件的受害人是一名男子,这名男子被一名女性给侵犯了。

案件回顾:醉酒女电梯内侵犯男子,事后男子选择报警,女子被抓获

男子刘某当晚公司加班到深夜,下班后刘某回到居住的小区乘坐电梯,就在刘某乘坐电梯的时候,一名女子(王小姐)也来到了电梯里面。此时的王小姐浑身都是酒气,这让刘某无法忍受,此时的刘某只想电梯快点上升,这样自己就可以回家和女朋友一起休息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王小姐突然趴在了刘某的身上,并且肆意地侵犯刘某。此时的刘某非常害怕,并且大声制止王小姐,可是王小姐完全没有理会刘某,依然我行我素的侵犯刘某。

看到王小姐不听劝阻,刘某就大声喊道“你再这样我就报警了”,本以为王小姐会害怕放过自己。可是王小姐听到刘某的话之后,直接说道“你报警吧,你看警察怎么认定,到时候我就说是你强奸了我”。听到王小姐这样说,刘某害怕了,因为刘某知道。如果自己报警,到时候王小姐反咬一口,自己吃不了兜着走,有可能会被当作“强奸犯”,到时候自己就百口莫辩了。

王小姐看到刘某不敢报警后,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开始侵犯刘某,并且把刘某的裤子衣服之类的全部扒掉。经过十几分钟的折腾,王小姐终于成功的把刘某侵犯了。侵犯ean刘某后,王小姐回到了家里,当刘某回到家里之后,女朋友发现刘某的不对,最终在女朋友的逼问下,刘某哭着说出了自己在电梯里面被一个女人侵犯了。

当刘某的女朋友知道这一切后,安慰了刘某,并且选择了报警。

警方也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最终通过电梯内监控,还原了事情的经过,而王小姐也被警方抓获。

但是因为我国法律有规定,因为男人不能作为强奸罪受害人,所以王小姐只能按照“强制猥亵罪”被警方拘捕,最后法院依法判处王小姐有期徒刑一年的惩罚。

而这起案件发生后也在网上引发了很多舆论。

有女网表示:要是自己以后看上了帅哥,是不是也可以把这个帅哥侵犯了,毕竟吃到嘴里就可以了。

也有男网友表示:说好的人人平等,为什么又不平等了呢?这简直就是在欺负男人。

骑士在笔者看来,在本案中,如果刘某不想被侵犯也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第一时间报警,或是给女朋友打电话求助,因为电梯里面都有视频监控。

因此只能说刘某自己并没有拒绝王小姐,所以两人才会发生关系。也许笔者这样说会有人反对,但是这是不争的事实,大家可以想一下。

那么大家地对于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呢?一起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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