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明朝不明,清朝不清”,在清朝统治时期,贪官确实不少,特别是在乾隆时期,有一大批总督、巡抚都因贪赃被杀,但仍然没有遏制住这股歪风邪气。在这些被制裁的高官中,有一个人的落马方式颇为特别,他在查抄另外一个贪官的家产,居然私藏赃物,结果被人发现,最终落得被迫自尽的结果。那么,这位清朝的贪婪总督到底是谁呢?
一、名臣之后
此人名叫陈辉祖,是湖南祁阳(今湖南祁东)人。陈辉祖之所以能够当官,是因为他父亲的关系。原来,陈辉祖的父亲名叫陈大受,此人虽然出身贫寒,“躬耕山麓”,但他却能通过勤学苦读,改变了自己的命运。雍正十一年(1733年),三十二岁的陈大受考中了进士,名列二甲第十九名,相当于全国第二十二名。
乾隆二年(1737年),陈大受在翰林院的考核中被乾隆帝列为第一名,被安排到皇帝身边工作,担任侍读、日讲起居注官。之后,陈大受不断得到提升,历任礼部侍郎、安徽巡抚、江苏巡抚、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军机大臣等职。乾隆十六年(1751年),陈大受在两广总督任上病死。乾隆帝闻讯,“赐祭葬,谥文肃,祀贤良祠”。
二、官至总督
陈大受深知民间疾苦,所以他为官清廉,在地方任职时兴修水利,赈济灾民,因此“清节推海内”。乾隆帝对陈大受的工作非常满意,因此推恩于陈大受的儿子,也就是陈辉祖。所以,陈辉祖是以荫生的身份步入仕途的,他在乾隆二十年(1755年)被任命为户部员外郎,后升任郎中。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陈辉祖到地方上任职,出任陈州知府。
之后,陈辉祖一直在地方任职,历任安徽布政使、广西巡抚、河南巡抚、江南河道总督。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正月,陈辉祖被任命为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然而,一件事情就改变了陈辉祖的命运!原来在这一年,甘肃冒赈案震动了清朝的官场。此案牵涉甚广,陈辉祖的四弟陈严祖也卷入其中,陈辉祖因知情不报,“降三品顶戴留任”。
三、私藏赃物
与此同时,乾隆帝将甘肃冒赈案的主角、原任浙江巡抚的王亶望处死、抄家。兼领浙江巡抚的陈辉祖在得到皇帝的旨意后,亲自带人去查抄王亶望的家产。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贪婪的陈辉祖居然私自吞下了不少金银珠宝。这件事很快就被布政使盛柱看出了端倪,他立即向皇帝汇报说,“检校亶望家入官物与原册有异同”。
乾隆帝立即让大学士阿桂调查此事,发现了陈辉祖贪赃的情况。乾隆帝认为陈辉祖虽然很可恶,但与王亶望的情况还不一样,称其为“盗臣”,判处斩监候。可见,此时的乾隆帝想饶陈辉祖一命。但没过多久,浙江、福建出现了不少乱事。乾隆帝认为,“辉祖牟利营私,两省庶政皆废弛贻误,罪无异亶望”,于是将其赐死,还把陈辉祖的儿子流放到伊犁戍边。
参考资料:1.《清史稿》;2.《清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