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害民族感情”条例该不该实行。有媒体做了个投票调查。投票显示,全部五万多投票者当中有近三分之二支持该条例,不支持者占绝对少数。
这是本来就应该有的结果。因为条例讲的是伤害中华民族感情,不是某个民族的感情。保护的是全中国人民的情感。凡是有正常民族感情的人都应该支持这个条例,即使有争议,也应该在技术层面而不是是非层面。
道理很简单。好比说,法律禁止盗窃。我们作为普通人肯定会支持,因为我们没打算偷东西。至于“什么行为应认定为偷”,那是技术层面的。同样的,法律禁止吸毒,我们不是瘾君子,当然也会欢迎。
拿错了会不会算偷、因为碍事把别人东西挪了下地方会不会被诬告?因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算不算吸毒、被别人投毒会不会受冤枉?
这些问题都是现实存在的。我们会接受这样的讨论,但不会因为有这种风险,就反对禁止盗窃、禁止吸毒。
什么人会因为技术问题,要求取消抓小偷、禁毒的法律条款呢?只怕是利益相关者吧?
这两天网上有不少人对“伤害民族感情”条例做讨论。其中颇有一些在厉声质问穿和服、穿西装算不算伤害民族感情,吃日料、喝洋酒算不算有损中华民族精神。甚至有人言之凿凿地声称未来说外语都有可能被有司查问。
像这样用恐吓人民群众的方式,反对“伤害民族感情”条例的人,会不会就是打算做什么,未雨绸缪给自己开脱呢?
当然,有人说该条例应该细化,这我绝对支持。以往对伤害民族感情行为的处罚,是根据寻衅滋事法律条文进行的。现在单独成法,已经是迈出了细化的第一步。未来当然应该进一步细化。
最后,有意思的是,发布投票的媒体最终把投票删了。该投票发布于深夜,本就是大多数国内网友已经休息,海外账号相对活跃的时段。媒体挑这个时候发布投票本就是件很值得问问为什么的事。而当支持者超过反对者之后,投票竟然被删了。媒体的立场还真的是相当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