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企业,工人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有的在招工信息上公然写着,十二小时两班倒,不敢说所有类似的企业触犯了劳动法,但肯定有不少企业执行这样的工作制是违法的。
还有的企业不安排工人年休假,也不给予双倍工资,或者加班不给加班费等等,这样的例子很多。
在企业,工人为什么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经与许多工人交流,总结以下几点原因:
1,有许多工人并不懂劳动法,企业也不会做相关培训。有不少工人觉得,企业规定上班十二小时就是十二小时,不存在加班情况,企业平时有培训,多是与岗位相关的培训内容,会适当培训消防,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常识,基本不会涉及劳动法方面的培训。
2,有极个别的工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往往离开了企业。有主张加班费的,被扣钱扣多了,不服举报企业的,最后往往在企业也干不下去了。
3,企业让工人签字,工人不得不签,有不少签字内容都是企业免责的。安全生产保证书,自愿加班申请等等,企业下发,工人签字。
4,工人怕扣钱,怕得罪领导,被穿小鞋。按理说,企业加班是要与工人协商,征得工人同意的,工人可以拒绝,结果会被不断的合理考核,甚至调岗等等。
5,许多工人不大信任自己企业的工会了,更不知道在企业里,谁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人们觉得,工会也是靠企业发工资,工会主席往往也兼任着企业领导,企业能让工人上十二小时,加班不给加班费等情况,工人们不相信工会不知道。在企业里,工人也不知道除了找工会,还能找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工人接受了能干就干,干不了就走的思想。工人上班来就是挣钱来的,上班时长,工资待遇,包括假期,企业就是这样的,觉得能够接受就干,接受不了就不干。
7,用仲裁,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费时费力,企业耗得起,工人耗不起。
8,其他,待补充……
在企业,工人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因有很多,是工人不敢还是维权意识差真不好说,希望企业自身能够做好保护职工利益,获得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