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上,在陕西西安34岁的刘某因为手机快没有电了,急急忙忙的找便利店去取充电宝充电,由于刘某着急充电,充电宝又取不出来,他的坏脾气一来便对着充电宝设备踢了一脚。
此时坐在便利店门口的店员李某,看到情况以后,便劝说刘某踢充电宝设备也没有用,踢设备充电宝设置充电宝也不会出来。在刘某第二次准备扫码取充电宝的时候,手机突然已经没电了,刘某无端的把火发在李某身上,用拳头击打李某的头部,然后扬长而去。
280斤的李某被刘某打了以后并没有还手,我想李某如果还手,这种体格刘某肯定是要被一顿暴打,但是李某怕被判互殴,选择了报警。
警方接到报警以后,很快就把刘某拘捕起来,并且通报:打人者刘某拘留15日。
从这件事来看,我觉得李某做的对,他如果还手,有可能造成事态恶化。刘某无缘无故打人,为人嚣张跋扈,对于这种坏人,我支持李某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他赔偿损失,让刘某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没本事的人脾气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