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工人在企业工作,与企业是一定会签订劳动合同的,虽然大多数企业采用的都是制式劳动合同,条款并不是双方协商的,但不会违背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
这里需要重点说明一点,任何显失公平的合同或者合同条款都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奇怪,工人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上班挣工资,在企业的权利义务明确,为什么有工人却感觉企业压榨工人?
1,“工人,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辞职!”这样的管理理念易形成压榨式管理。其实,工人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没有重大过错,有权拒绝企业不合理的安排,干嘛要自己辞职呢!可是,不辞职的后果,就是在工作中有穿不完的小鞋,许多工人要么被迫接受,要么被迫离职。
2,合同中并没规定十二小时工作制,工人却从事的是十二小时两班倒。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执行的都是标准工时制度,即劳动者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休息两天,工人作为企业劳动者却享受不到,十二小时两班倒的工作,让他们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睡觉。
3,任务式的考核管理。考核说白了就是扣钱,某个工人犯错,给企业造成损失,按制度做出考核,是一种很普通的管理手段,可是有的企业,各职能部室,职能人员被分配了考核任务,为了考核而考核,每位工人,每个月或多或少都被扣钱,这很不正常,难怪有工人认为企业在压榨工人。
4,企业好的时候,工人的福利待遇没有增长,企业出现困境,工人的工资收入马上下来。工人多是计件工资,企业出现困境,开工不足了,计件收入一定会下降,这工人也理解,倒是绩效工资,全月无休的情况下,绩效工资没有增长过,企业出现困境,开工不足了,马上开始降低绩效工资。
5,工人没有休息日。许多企业的工人已经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甚至有的企业工人是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天天上班,没有休息日的盼头,看到企业的职能部门,企业管理层都有周末休息,工资一对比,感觉自己被压榨。
……
有工人感觉到自己被企业压榨,与其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有一定关系,不敢或不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与部分企业管理者亦有很大的关系,针对以上企业现状,当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