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发现了一款名叫《最萌英雄》未经其许可使用与《英雄联盟》游戏启动界面标识近似的标识,并且其部分角色的形象、名称与《英雄联盟》中角色形象、名称存在极高的相似度。
图为最萌英雄
对此,光宇公司解释称为该游戏游戏已于2016年6月在各平台下架完毕,《最萌英雄》游戏启动界面标识、角色形象及名称都是光宇公司自行设计的,角色名称中存在与《英雄联盟》中角色名称读音雷同的现象属于巧合。在对《最萌英雄》游戏宣传时借用《英雄联盟》游戏名称属于行业惯例,该网站中为《最萌英雄》游戏做宣传的视频为他人制作,与其无关。不过这个理由未免也太假了。
目前腾讯诉《最萌英雄》侵权案现在有了结果,海淀法院判定《最萌英雄》开发商光宇在线侵权《英雄联盟》成立,需赔偿腾讯经济损失100万元。
小编不得不吐槽,国内的游戏虽然起步晚,但是并不代表没有技术去做,大部分游戏厂商都选择做个质量不高的游戏,随便卷一波钱。所以目前很多游戏厂商宁愿花巨资找个明星做代言,也不愿意把资金放在游戏质量上。不知道这些游戏厂商是怎么想的呢?
结尾每期美图:作者为p站大佬sakimi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