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八条明确指出,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这也就表明,不管离异夫妻是否与孩子一同生活,都要共同承担对孩子闯祸所引发的侵权责任。
一方不得主张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
依据上述同一条解释内容,一方以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为由主张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很显然,这就明确杜绝了离异夫妻中任何一方试图以未与孩子共同生活这个借口,来逃避或是减轻自己本应担负的责任的可能性。
离异夫妻责任份额的确定方式
对于离异夫妻之间的责任份额,解释第八条也给出了明确指导: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履行监护职责的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等确定。如此一来,便提供了一套既灵活又合理的解决办法,足以应对不同家庭在这方面的实际情况了。
综上所述,夫妻离异后孩子闯祸的责任承担问题,是一个既复杂又极为重要的法律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异夫妻必须共同承担孩子所造成的侵权责任,而且任何一方都不能以未与孩子共同生活为由来逃避责任。这些规定的存在,其目的在于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家庭关系朝着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八条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支持。一方以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为由主张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异夫妻之间的责任份额,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履行监护职责的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等确定。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一方向另一方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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