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张某,窃取近30万份内部文件!详情披露→

福州日报 2025-04-15 18:40:56
某重点单位的一次涉密会议正在召开,突然,“吧嗒”一声,一支正在工作的录音笔掉落在座椅下方。 从痕迹看,这支录音笔是用强力胶布粘在座椅下的,因多次使用导致粘性减弱而掉落。 这只其貌不扬的录音笔,揭开了一桩国家部委工作人员主动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送投靠邮件,出卖我重要领域国家秘密的案件。 今天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部发布重磅案例《阴暗毒刺》, 公布了这起案例的详细情况。 涉案人员张某, 女,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 大学毕业后先后就职于知名高校、市直单位直至国家部委。 从高中起,张某就开始偷偷浏览一些境外网站,主动寻找和接触反动思想,自甘沉沦。

走上涉密岗位后,张某不但丝毫没有收敛,反而还因个人矛盾,将窃取和出卖国家秘密作为报复同事、单位乃至国家和社会的手段。 她通过技术手段隐匿身份, 主动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送投靠邮件,在对方指挥下疯狂出卖我重要领域国家秘密。 张某利用单位管理漏洞, 长期从单位办公系统违规下载文件,还擅自携带手机进入涉密场所拍摄涉密文件,趁办公室无人之际窃取、拷贝同事计算机内的电子文件,并多次潜入内部会议室投放录音笔,对会议内容进行秘密录音。 至案发时, 张某累计窃取的内部文件资料已近三十万份。 窃密录音笔被发现后,张某迅速办理了出境证件,随时准备携带窃密的海量内部文件叛逃。 在张某所在单位的配合下,国家安全机关及时对其实施控制, 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张某重大间谍案的发生,也暴露出其所在单位作为国家重要领域要害部门,防谍保密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严,在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漏洞。 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倒查问责,对案件直接涉及的12名失职失责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国家安全机关:

任何公民和组织切勿以身试法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属于间谍行为。个人实施间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单处或者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任何公民和组织切勿以身试法,应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共同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号综合国家安全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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