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上头 父子相残
河南省焦作市居民老明和小明是一对父子。
老明夫妇育有两个女儿,后来又收养了儿子小明。
老明对小明娇生惯养,致使小明刁蛮愚劣,不成正器,曾经因打架斗殴等原因多次被政法机关打击。

老明难免对小明心灰意冷,小明又因为老明偏向两个姐姐与老明产生矛盾,多次发生争吵。
这日晚上22时许,老明在外饮酒回家后已经躺下休息,听到外面有脚踹大门的声音,知道是自己不争气的儿子又喝酒回来了。
老明起身去开大门时,不料小明用力过猛,一下将老明碰倒在地,二人发生争执,争吵,甚至动手。
争吵打斗声惊动了街坊四邻,众人将两人分开,劝回各自房间休息后散去。
当晚23时许,小明从二楼的卧室又来到一楼老明卧室门口,不断用脚踹卧室房门。
老明开门后,小明闯进卧室,二人再次发生争执争吵撕扯。
小明扬言要砍死老明的两个女儿。

老明怒火中烧,顺手从其卧室桌子上拿起一把砍柴刀朝小明头上连砍三刀,小明中刀后将刀夺下,向老明头上砍了一刀,又用刀面拍打老明头部。
老明的妻子上前拦开小明后,小明掂着砍柴刀冲出家门。
老明担心小明去伤害自己女儿,赶紧和家人一起到派出所报警。
同时,110也接到小明电话报警,称自己被人砍了,命悬一线。
老明和公安干警在马路边找到了倒在地上已经昏迷的小明。
老明和小明一起被送到医院治疗。
经鉴定,小明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老明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后,小明说自己对喝酒后回到家里以后发生的所有事情没有任何印象,喝断片了了,醒来后已经在医院躺着了。
小明对父亲伤害自己的行为表示谅解。

老明刀劈小明致小明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老明在犯罪以后投案自首,本案是因为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小明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且小明对老明的行为予以谅解,法院减轻判处老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