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死得死,长春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男子今日被执行死刑!

真实案件趣 2024-10-22 20:36:41

据媒体报道,备受关注的“长春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有了新进展。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已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作出裁定,遵照最高法下发的死刑裁定,周某今天被执行死刑。

根据此前报道,2000年出生的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

事发前周某通过移动支付软件透支获得资金,从上海乘坐飞机来到长春,入住某公寓32楼。

周某供述,他自己就是想死,但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

周某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

6天时间内,周某先后向地面投郑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人死亡1人受伤。

该案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4万余元。

为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2021年我国刑法新增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周某故意从32楼高空向楼下繁华地段投掷砖头,危及不特定人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若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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