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晋城轨道交通规划”相关问题,官方回复如下:
经市发改委核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以下简称意见),此意见是我省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工作的参照依据。
意见明确指出:严格建设申报条件。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引导轻轨有序发展,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参照以上要求,我市目前还达不到申报条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研究建言内容,合理纳入规划。
来源: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