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及交易所拟调整现有融券机制,暂停限售股融券
1月28日,证监会官网发文[1],进一步优化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同日,中证金融公司相应发布《关于暂停转融通借入证券实时可用的通知[2]》,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的通知[3][4]。
本次规定是在2023年10月融券制度调整基础上的进一步优化。2023年10月14日,证监会官网发文[5],为进一步加强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并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控制,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详见《优化融券制度,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根据证监会披露[6],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通过发布通知、现场检查、行业培训等多种方式,督促证券公司落实新规要求。整体来看,多数证券公司在落实新规要求上基本到位。新规实施以来,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近四成。截至2024年1月26日,转融券余额953亿元,较2023年阶段高点1,400亿元左右明显下降。我们统计目前沪深两市限售股出借个股190只,按1月26日收盘价测算总规模约为41.46亿元(个股名单请见报告原文)。本次调整是在前期调整融券机制安排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进一步优化融券机制。
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突出公平合理与从严监管
证监会于近日召开的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7]强调“要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从维护市场公平性出发,系统梳理评估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安排,重点完善发行定价、量化交易、融券等监管规则,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突出强监管、防风险与促发展一体推进”。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接受媒体采访[8]时亦表示要“优化完善减持、融券、转融通等制度规则”。本次融券机制调整也体现了监管当前工作思路,具体而言:
一方面,限制融券效率,突出公平合理性。旧有规则下,中证金融公司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对转融券约定申报实时撮合成交,生成转融券约定申报成交数据,并实时发送证券交易所。同时,中证金融公司接受证券交易所发送的证券公司账户可交易余额调整结果后,实时向证券公司发送转融券约定申报成交结果和账户可交易余额调整结果。本次优化后,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平衡了部分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应用,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突出从严监管。在2023年10月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后,证监会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本次调整为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了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体现全面强化监管。
整体来看,有助于完善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提振投资者信心。本次优化调整后,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强化监管,将制度的公平性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总结评估运行效果,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资本市场基础交易制度之一,融资融券制度在完善价格发现机制、提高市场定价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伴随着相关制度规则的不断完善优化,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贴合资本市场的实际运行情况,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回报及获得感。本次融券制度调整结合近期各部门针对资本市场积极发声并采取行动支持,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我们认为,伴随短期流动性风险逐步得到化解,指数具备一定的修复动能,对后续市场表现不必过于悲观。
图表1:转融券期末余额

注:数据截至2024.01.26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1]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459730/content.shtml
[2]http://www.csf.com.cn/publish/main/1009/1010/20240128142411090287487/index.html
[3]https://www.szse.cn/disclosure/notice/t20240128_605765.html
[4]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trade/specific/refinancing/c/c_20240128_5735048.shtml
[5]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437244/content.shtml
[6]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452480/content.shtml
[7]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459642/content.shtml
[8]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459033/content.shtml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24年1月29日已经发布的《活跃资本市场系列:优化融券机制,助力信心回稳》
李佩凤 分析员 SAC 执证编号:S0080521070004 SFC CE Ref:BTO526
李求索 分析员 SAC 执证编号:S0080513070004 SFC CE Ref:BDO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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