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是一场“秀”,还是比赛项目
如果就是一场“秀,无论是李玟还是参赛的歌手,都应该有契约精神,按照既定的剧本去演绎即可,其实,真得没有必要去揭什么黑幕,人家就是乌鸦,何必非要指责人家黑呢!为了正义发生,特别是参赛歌手,根本没有权利指责举办方,没有举办方,没有这样的一个节目,你只是个普通人。
当然如果这真是一场比赛,而实质上就是为了赚钱,以比赛的名义实质上干着蝇营狗苟的事情,那就要有人出来承担责任了,说白了你是个荡妇,非要给自己弄个牌坊,这就让老百姓难以接受了。
第二个问题,是纯商业行为,还是为了中国的歌唱事业
如果是纯商业行为,就是人家企业自负盈亏的事情,赔了,企业自己负担,赚了,也不会给别人分钱,肉烂在锅里,大家高兴了就一起玩,如果不乐意了,就一拍两散,各回各家,都在社会上混口饭吃,何必斤斤计较。
如果“好声音”是为了中国的歌唱事业,选出优秀的歌唱人才,让他们能为中国增光添彩,能传播中华文化,必须要公平公正的选出优秀的人才,不能为了钱而做节目。
第三个问题,是小团体行为,还是大众行为
如果是小团队行为,人家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乐意干啥,谁也管不了,我们村选村花,至于是胖为美,还是瘦为美,只要我们村的老爷们认可就行,管你镇里、市里、省里,还是全国人民怎么想,你们管不着,也管不了。
如果这个节目的受众是广大群众,广大群众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剧目组、电视台,就必须接受大众的意见,好声音节目组就必须低头认罪,而电视台、广电局就应该尊重大众的呼声!
很显然,“好声音”就是一场以营利为目的的节目,节目以为中国歌唱事业为借口,糊弄大众,个人认为,"好声音"既然是个假冒伪劣产品,就应该下架,但是对于学员来说,他们都是自愿参与,对于他们现在又来否定“好声音”,我觉得,这些人不值得赞扬、同情!
打着比赛,和为中国音乐发现好人才的幌子,搞剧本,狂捞钱,无下限的节目。希望改名字再播出
中国好声音演艺培训中心!
比钱项目
是鸡鸭鹅狗驴的挣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