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暂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情形

崔琰玩转科技 2024-12-18 17: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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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暂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情形: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若你属于上述 6 类情形却被认定为 “挂证”,可以联系住建部门进行申诉。

住建部此前2019年发布《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

一、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住建部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09/29/content_54345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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