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一把手“同归于尽”

邓笛 2024-12-20 08:49:00

话说在百度词条里头,有这么一个条目,叫“‘窝里斗’式反腐”,说的是天津地铁系统曾经有的一股子浊流,还闹得沸沸扬扬,一度成了全国闻名的“一号腐败大案”。

这事儿啊,还得从两位“大佬”说起,一位是地铁公司的党委书记王春清,另一位呢,则是他的“老搭档”,地铁公司的总经理高怀志。

这俩人,分别是党政“一把手”,最后一块儿栽在了反腐的大潮里头。

咱们先说说这位高怀志总经理,那可是年轻有为,37岁那年,一跃成为了全国地铁系统里最年轻的老总,风光无限好啊。那时候,全国轨道交通发展得跟火箭似的,嗖嗖往前冲,天津地铁也不例外,正打算大展拳脚呢。

就在这时,一位名叫曹瑞阳的香港地产商出现了,此人乃是天津海顺公司的经理。这海顺公司啊,是港商和天津地铁总公司联手成立的,专门开发地铁沿线物业的房地产公司。

2001年那会儿,坊间传言四起,说这曹瑞阳经济实力不行,根本没法跟天津地铁合作。曹瑞阳一听,那哪儿成啊,赶紧想办法,于是就有了这么一出:他请高怀志总经理喝咖啡,临走的时候,悄悄塞给高总一个大信封。您猜怎么着?里面装了港币20万!高总呢,也没客气,笑纳了。

高怀志收了钱,自然得办事儿,他不仅保住了曹瑞阳和天津地铁的合作项目,还从地铁公司的贷款额度里头,给海顺公司放贷8000万,帮着曹瑞阳解决了资金难题。这曹瑞阳一看,嘿,这高总真是个“好人”,于是从2004年到2007年,每年春节前后,都要给高总送上20万港币的“红包”。

2009年6月26日,高怀志总经理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了。您说这高总是怎么被查出来的呢?说出来您可能都不信,是他的“老搭档”王春清书记给举报的。

王春清书记比高怀志大了13岁,在地铁总公司里头,高怀志管业务,王春清管党务。刚开始啊,两人关系还不错,高怀志也尊重王春清,王春清呢,也不太干预具体的业务工作。可后来,一个叫高学明的私营老板出现了,这高学明啊,是天津市亚平工程有限公司的老总,他一来,两人的关系就开始微妙了。

高学明最开始是找王春清书记帮忙揽工程,还送了6万元的“心意”。后来,这家伙干脆打着王春清的旗号,在地铁工程领域里公开要活儿。王春清一听,这哪儿成啊,狠狠批评了高学明一顿,俩人联系就少了。高学明一看王春清这条路走不通,转头就攀上了高怀志。

高学明给高怀志送了12万元,高怀志一收,立马就“关照”了高学明上千万的大工程。这下子,高学明在王春清面前那是得意洋洋啊。王春清一看,心里头那个气啊,觉得这高学明真是“忘恩负义”,于是在一些酒局上就开始痛骂这个奸商,捎带着也说了高怀志的不是。这话啊,又被传到高怀志耳朵里,高怀志一听,也火了,公开说了些看不起王春清的话。这样一来二去,党、政两个一把手之间的关系就彻底裂了,开始在背后相互拆台。

到了2008年,这矛盾那是越来越激烈,王春清直接向纪委举报,说高怀志有贪污受贿的问题。

高怀志一出事儿,王春清那叫一个得意啊,心想:这回你小子栽了吧。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没多久也遭到了纪委的调查。

原来啊,高怀志到案后,提供了王春清违法违纪的重要线索,后经查证属实,被认定为“立功”。

这高怀志能“反咬”成功,还源于他俩有着相同的行贿人。这地铁工程领域啊,圈子不大,一些行贿高怀志的人,也恰恰是王春清的重要行贿人。

检方指控啊,从2003年到2008年间,王春清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受贿,合计人民币226万元、港币5万元、1万美元。而高怀志呢,那罪名就更多了,包括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合计受贿达人民币303万元。

您说这俩人,作为大型国企的党、政一把手,本该互相合作、监督,结果呢,却热衷窝里斗,还同时深陷腐败泥潭。

最后,这二位大佬,一个获刑13年,一个获刑20年,“同归于尽”,他们的事迹还成了百度的一个词条——“窝里斗”式反腐,真是出了大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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