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题为《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爱民同志的一封公开信》的网帖受到关注。在这封公开信中,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员工周文彬,举报该局局长于强非法协议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15亩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而在此之前的多次匿名举报中,问题都未得到认真处理,处理结果显示该土地为“置换”而非出让,同时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用一些细枝末节的小问题来掩盖大问题。
我们先不用着急给这件事下结论,是领导滥用职权,还是职员恶意诬告?但不管是哪一种原因,笔者认为监管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未能切实加强干部监管,纵容干部行贿受贿现象;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给出另举报人满意的答案,而且存在保护干部的嫌疑。纵观近年来落马官员以及被发现的干部违法乱纪现象,总的来说,反腐力量来自于两方面,一是媒体监督作用,媒体监督渐渐演变为反腐工作的“主力军”,只有将官员违纪违法问题,赤裸裸的曝光于全社会,引起广泛的关注,相关部门才能“迅速”的查找出问题,积极处理干部问题;二是由中央层面出动,组织巡查,落实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将问题官员拉下马。我们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作为反腐力量的主力军,各级地方监管部门的作用却没有发挥出来。某些地方监管部门查处不落实,对于已出现但影响面不广的问题总是逃避,不去处理,不去追究。按照现行的信访政策,对于干部违纪问题都是打回原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基层自行解决,自行化解。问题到了地方、到了基层,领导怎么办,对举报人约谈,用物质消除举报人的怨气,要不就采取迂回战术,避重就轻,通过处理小问题来规避大责任,企图蒙蔽过去,这种方法说到底就是暗行的地方保护政策,领导不愿摊事儿。是什么滋生了这种现象,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祸起萧墙,殃及池鱼”,规避连带责任。按照现行制度,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其上级部门负有监督不严和用人不善等连带责任。一旦某个官员出了问题,整个部门都会受其牵连,上级领导的责任更是不可推卸。因此,下属被举报怎么办,最好下属不要出事,这样自己也就没有事了,因此,保护他就是保护自己,更是维护了单位的形象工程。为此,对于出现的问题总是小问题不管,大问题当成小问题来管,以曲线的方式将问题最小化,表面处理实则按兵不动。这种“利人利己”的心理将中央“打老虎,打苍蝇”的反腐决心变成了一句空话。其次,人情关系复杂,“黑脸干部”成“白面小生”。目前,行政机关人情味重,中国“传统美德”在政要机关被发挥的“淋漓精致”,许多行政干部都是“多面手”,人缘好,关系深。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当官”,许多干部利用权力搭建的平台,大搞私人关系,企图“站在大树下乘凉”。要处理干部问题“后台太硬不敢碰”,怕惹领导不高兴,自毁前程;没有后台也不能碰,大家都是革命战友,撕破脸了不好办。手里握着监督职权的干部,本应“多唱黑脸”、“常唱红脸”的干部竟成了“白面小生”,处理问题软弱无力,最终将监督权力变成了保护权力。此外,有些问题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干部的许多问题,都不是个人的行为,都是一个利益团体的问题。试问,若是没有行贿,何来受贿?若是没有其他同事周旋,干部贪污“这团火”何以被捂在“铺盖里”?对于这些问题,严查严打必然是会究出新问题,牵扯新官员,而有些甚至是领导职权所不能干预的。处理起来也就是难上加难,这些问题就成了死问题、老问题。监督部门的这种不作为,是“老虎”、“苍蝇”繁衍生息的推手。监管责任的不落实,惩处不到位,让思想抛锚的干部由畏首畏尾变成了“问心无愧”。地方监管部门没有用好手中的这把“锄头”,将“萌芽”的腐败现象及时铲除,给了腐败生根发芽的机会。缺乏了监管,规避了责任,既使有了制度支撑,“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仍然是一句空话。任何制度的实施,都必须依靠人,依靠严格执行,只有这样中央的各项政策才不会成为“空炮”、“哑炮”,而失去了实际作用。反腐是过程,不是目的,目的是规范干部行为,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加强监管也不只是媒体和党中央的事,需要地方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正视问题,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和惩处,为干部把好思想关,规范行为关。要有“敢将问题官员拉下马”的气魄,发挥职权所赋予的神圣使命;要有敢唱“黑脸”的勇气,及时修正干部行为;要以“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态度,深入查处干部问题,巩固反腐成果。干部问题并不只是个人问题,还有制度为落实的问题。查处干部问题,就是要发挥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作用,层层把关,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让干部追责不再是难题,让“五好干部”不再是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