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后,企业需进一步规范自己的排污行为,履行自己的环境管理义务,对于“证后管理”需要企业特别注意以下五项环境管理制度:
一是企业承诺制度,企业对申请排污许可证时提供的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同时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排污行为;
二是自行监测制度,企业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管设备,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依法公开排放数据;
三是台账记录制度,企业应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接受监管机构的核查;
四是执行报告制度,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交执行报告,确保数据与税务、环统、环监数据的有机衔接。
五是信息公开制度,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