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盐城电捕鱼到底有多猖獗,常在河边钓鱼的钓友是最清楚的。
以前还只是夜间出没,现在白天都有不少人光明正大的电鱼。以现在野生鱼的价格来看,电鱼的收益非常高,也难怪有人铤而走险了。这里的险不单是指被抓获会被处罚的风险,电鱼本身所存在的危险也不容忽视,每年都有不少人因此而丧命。
盐城前几天三个年轻人在凌晨进行电捕鱼时发生意外,家长们很痛心,认为是外力干扰导致侧翻,想要找个目击证人,求一个公道。但评论区的评论却是一边倒,有人说,有公道呀!这结果便是公道。
这样的说法无疑是不合适和过激的,但如果公道自在人心的话,那电鱼确实不得人心。
电捕鱼行为的猖獗,除了违法者的贪婪之外,监管的缺失和疏漏也是重要的原因。管得不够严,罚得不够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捕鱼工具、捕捞许可证甚至渔船都可能被没收。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鱼最高能罚5万,只需要抓到奖励举报人5000元的奖励,电鱼这个行为便能被举报到绝迹。
这一点建湖做得相对比较好,抓得很严。听说建湖发现电鱼行为举报是有奖的,有村民便特意监督,一旦发现便是意外之喜。这不有建湖人可能是在电鱼不敢电,都跑到隔壁阜宁去了,结果依然被举报抓获。
希望盐城各地能对电鱼行为重奖严罚,将渔业危害和个人危险都彻底扼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盐城无山,生态盐城只能在“水”上下功夫,想要建设一座生态水城,首先要关注水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