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外包装无生产日期企业称合法消费者质疑存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价值观 2024-08-21 15:18:28

近年来随着《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消费领域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强有力的执法查处,涉及食品安全、“三无”产品等方面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游离于法律之外,生产销售“三无”、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产品,且部分产品正在流向县、乡的农村市场。

面包包装箱无生产日期 企业称合法

近期,河南省汤阴县消费者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购买的由河北琳扬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德凯”牌蓝莓味面包,经过反复查看并未发现产品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经与河北琳扬轩食品有限公司沟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产品无任何问题”,这让他感到非常吃惊。

产品外包装/投诉人供图

据张先生介绍,由于走亲访友需要,他在家附近的超市购买了几箱糕点,选购商品时并未仔细查看。但在将糕点送至亲戚家时,亲戚却发现张先生送来的蓝莓味面包外包装未标示生产日期。

随即,张先生拨打了产品外包装标出的生产厂家联系电话,河北琳扬轩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外包装箱没有标注生产日期,需要打开产品外包装箱,面包独立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该做法符合相关规定,无任何产品问题。

河北琳扬轩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说法让张先生感到疑惑。他向记者表示,“整箱销售的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不打开包装消费者如何判断产品是否已经过期,生产厂家这种做法,即使不违法也存在瑕疵”。

为了解具体情况,记者拨打了产品外包装上预留的生产厂家联系电话,河北琳扬轩食品有限公司厂家负责人并未就产品是否为其公司生产做出明确说明,但表示,具体情况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处咨询协商,随后匆匆挂断电话。

企查查显示,河北琳扬轩食品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烘焙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膨化食品、面包、蛋糕、饼干等的生产、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网上销售。

事实上,河北琳扬轩食品有限公司涉食品安全问题已非首次,据媒体报道,2023年10月18日,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万家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琳扬轩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4月18日生产的牛舌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际检测值为0.728g/kg,而标准值≤0.5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琳扬轩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不合格产品为河北省邢台市苏家庄镇田安宁无证无照生产的。

图据企查查

资料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但是,?长期使用脱氢乙酸钠可能会引起肝、?肾和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可能表现为肝肾功能性减弱,?出现惊厥、?颤抖、?共济失调等神经症状;?还可能会引起体重的减少和慢性肺水肿。此外,?长期使用会导致人体免疫力降低,?加速老化,?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还可能导致细菌对抗生素耐受性的形成以及抗生素疗效的下降。??

据了解,目前张先生已将该情况反映至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外,张先生还向记者介绍,这种产品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况其身边亲友已多次遇到。

律师:独立销售包装需注明产品信息

“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容不得企业或商家任何疏忽懈怠”。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付先科律师向记者介绍,独立销售的包装必须将产品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地标出。上述事件中经销商以整箱为单位售出面包,那么在产品外包装箱上就需要明确标出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产品相关信息。

付先科表示,若厂家是以箱内面包小包装为最小销售单位,则需要在小包装上完整标出产品信息。付先科指出,若最小销售单位已按规定标出相关信息,那么商家可拆开包装以散装或称重销售,但是不能以整箱作为最小销售单位进行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此外,第六十八条也明确指出,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付先科指出,张先生所购食品商品显然属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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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价值观

简介: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远离消费误区,提升消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