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德国历史学家汉斯·巴龙 (Hans Baron) 首次提出“市民人文主义” (civic humanism) 的概念。
1955年,巴龙的代表作《早期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危机》的问世进一步引发了西方学界对于“市民人文主义”的广泛关注。
巴龙认为,市民人文主义思想源于1402年的那场政治危机,佛罗伦萨面对米兰专制君主入侵时迸发了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为了保家卫国和捍卫共和自由,佛罗伦萨市民在以萨卢塔蒂、布鲁尼为代表的市民人文主义者的宣传鼓励下,通过设立人民政府机制、市民积极参政等措施培育效力于城邦的市民精神,“市民人文主义”在巴龙看来就是这股自由独立之爱国精神的升华,而布鲁尼 (Leonardo Bruni,1370年—1444年) 则是巴龙心中市民人文主义思想的核心与代表。
有关“市民人文主义”的由来及其内涵至今仍是西方学界争论的焦点,斯金纳、鲁宾斯坦、戴维斯等一批历史家曾尖锐地批评巴龙割裂历史,指出巴龙没能意识到他所谓的布鲁尼式市民人文主义的新概念并非历史突变的产物,“这种人文主义的历史觉悟的主要因素事实上在将近一个世纪之前意大利出现经院哲学的政治学说时便已形成”。
倘若沿循“共和思想”和“人文主义”藤蔓回眸的话,确实能够发现布鲁尼的政治话语及其对自由表现出的热爱与西塞罗、彼特拉克有着颇多相似之处,笔者在此无意就该概念原初的独创性展开讨论,而是借助对布鲁尼政治思想代表作《佛罗伦萨城市颂》的分析,在肯定布鲁尼市民人文主义思想是对古典共和传统以及早期人文思想的继承之余,试图借助文本分析和历史情景还原的方法挖掘布鲁尼政治思想的独特之处,以期勾勒其中暗含的两面性特征。
理想与现实的交织,保守与积极的并存,布鲁尼市民人文主义在追溯传统的过程中经历了变化,在直面政治现实的思考中烙上了时代的印记。
布鲁尼政治思想的门槛上伫立着西塞罗的身影,在他关于国家政治思考的轨迹上透射出西塞罗式国家政治观念的浓厚色彩,可以说,如何将西塞罗描绘的古罗马共和国行政机制运用到当时佛罗伦萨城邦共和国的政治统治中去是布鲁尼政治思考的出发点;换言之,布鲁尼将古罗马共和国奉为佛罗伦萨效仿之典范。
为了更好地颂扬佛罗伦萨的自由之风并为共和政体提供理论依据,布鲁尼巧妙地从佛罗伦萨市民身份的合法性入手,讨论了佛罗伦萨的祖先到底由谁而起的问题。
布鲁尼否认了尤利乌斯·恺撒创建说,认为佛罗伦萨是苏拉的老战士在罗马共和国末年建立的。
布鲁尼作此推论的立足点是,佛罗伦萨的共和自由闻名遐迩是不争之事实,因而“这块殖民地必定是在罗马城的权力和自由都臻于极盛时期所建立”。
在他看来,只有佛罗伦萨人民才是“真正的罗马人后裔,罗穆卢斯的子孙”,在意大利诸多林立的城邦里,只有佛罗伦萨共和国继承了罗马共和国的优良传统。
“ (佛罗伦萨) 有着最优秀伟大的祖先,其他民族却都是逃亡者、被驱逐者、乡巴佬、流浪者,或甚至是些不明来历之徒的后代……哪个种族堪与罗马人相媲美,在这世上还有谁能够比罗马人更声名显赫、更强大有力、更德高望重?”
身为高贵的罗马人的后裔,佛罗伦萨市民的血脉里传承了如此之多的美德,“佛罗伦萨的儿女比起任何他国的人民都更具天赋、荣耀、审慎和伟大,佛罗伦萨城市比起任何地方都更显繁华、美丽、整洁和和谐”,佛罗伦萨从不背信弃义,她为八方来者提供庇护,“任何人,无论他是遭遇驱逐流放,还是因政治动乱或遭人嫉妒而背井离乡,佛罗伦萨都能成为接纳遇难外邦人的湾港。
全意大利境内的任何人都无法否认自己有两个故乡,一个是他出生的地方,另一个就是佛罗伦萨城邦”。
不仅如此,佛罗伦萨为了邻国安危能够挺身而出,为了保护遭受暴君蹂躏的他国子民,为了捍卫共和国的自由,为了解放意大利免遭外国的奴役,佛罗伦萨浴血奋战直到证明她是全意大利的领袖,“佛罗伦萨为所有各国人民的自由欢呼雀跃,因此是所有暴君的不共戴天之敌”,若不是佛罗伦萨“为意大利的自由挺身而出”,“以巧妙的策略和力量制止住詹加莱亚佐的攻击”,进而“将整个意大利从奴役的危险中解放出来”,那么,“整个意大利早就被米兰的武力征服了”。
这样,布鲁尼首先从源头上成功确立起佛罗伦萨与罗马共和国的亲缘关系,这种追本溯源的目的性折射出布鲁尼对罗马共和主义传统的推崇。
紧接着,布鲁尼通过分析佛罗伦萨的政治制度与政府结构进一步拉近佛罗伦萨与罗马共和国之间的距离。
西塞罗笔下的罗马共和国在法律的保障下人民充分享有自由,在执政官、元老院和市民大会之间实现了政府机构的权力制衡。
同样,“佛罗伦萨的政体是如此值得赞誉,任何别的地方都不会如此井然有序……如同调试完美的琴弦能奏响不同音阶合成的和谐之声,政府各部门的佛罗伦萨公民也各司其职”。
具体到政治制度的问题上,布鲁尼还是依循了共和传统的观念,赞扬佛罗伦萨的民主政权,将城邦共和制视为一种由多数市民为了共同利益而实施的统治形式,这种共和政体的实际运作必须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即市民选举、依法治理和共同决议。
同时,自由和正义是支撑起佛罗伦萨共和制度的两大支柱:“首先,要确保‘正义’在佛罗伦萨城里拥有最神圣的地位,因为失去了正义,城市将不复存在,佛罗伦萨也将有辱其名;其次,必须要有‘自由’,如果失去了自由,人民再也不认为生活值得一提。”
布鲁尼在《佛罗伦萨城市颂》第四部分详细介绍了政府的组织结构,强调并赞扬了佛罗伦萨共和政体是捍卫自由、实践正义的有力保障:“政府最高的领导机构并非一人掌管,而是有九名首长同时参与,任期为两个月而非一年,这样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为共和国服务。多人掌权可避免一人独断,短暂任期可抑制集权野心的滋生。城市四个街区各选两名民众认可的人选进入首长会议,另有一名具有德性和权威的人担任正义旗手……首长会议下设有两个办事机构 (即顾问团) ,一个是‘十二贤人团’ (buonuomini) ,任期三个月,负责行政咨询工作。另一个是‘十六旗手团’ (gonfalonieri) ,任期四个月,负责在必要时刻聚集群众以捍卫‘自由’。”
“上述三个机构仍无权决断所有事务,他们的决定必须通过另外两个立法机构,即人民大会 (consigliodel popolo) 和公社大会 (consiglio del comune) 的同意……这样,在这座神圣的城市里,自由风气勃发,正义得到保障。这样,个人专制的独裁面对群体大众的评判将无法得逞。”
由此可见,布鲁尼讴歌的佛罗伦萨共和制拥有三大明显特征:第一,“自由”的理想是制度及政治体系的核心;第二,官员的任职期限短暂,包括首长会议也实行轮换制;第三,担任官职的人都由推选产生,选举制为所有具有资格的选民提供了平等享有荣耀的机会。
就布鲁尼所描绘的佛罗伦萨共和国政府结构及其运作方式而言,非常类似于古罗马共和政体,但是应当注意,布鲁尼在颂扬佛罗伦萨的“平民政制” (popular constitution) 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古典共和政制更加关切民主参与政治的过程,即在独立自治的城市国家中实践“参与性的公民权” (partici-patory citizenship) 的概念。
西塞罗在《论共和国》中提出“共和国是人民的事务”,从公民参政的角度出发考虑如何为了公民共同利益来建构政府。
英国学者赫尔德指出,古罗马的“统治模式不仅把自由与美德结合到一起,而且把自由与市民的荣誉和军事力量结合到了一起。
古罗马提供了这样一种政治观念,它把政治参与、荣誉与征服联系到一起,因而可以摧毁君主政体中形成的如下看法,即国王享有对其服从者的个人权威,只有国王才能保证法律、安全和权力的有效实施”,而布鲁尼赞扬佛罗伦萨的根基建立在对法律和自由的宣扬之上,诸如平民主义的论点没有引发布鲁尼的共鸣。
换言之,布鲁尼赞扬的是佛罗伦萨政府体制结构和律法制度本身的特征,至于这种制度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确保市民真正参与到政府管理中去,则不是他聚焦的关键。
布鲁尼早年受过专业的法学训练,曾立志做一名罗马法律师,因此他更加强调政府的有效运作必须借助法的规范和约束。
如上所述,佛罗伦萨政府的权力分配和官职选任程序都要遵从法律的规制,“任何个人的权力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涉及多数人的事务应该由全体公民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决定”。
在法的统摄下,各级政府官员职责分明,无人能够独揽大权滥施威严,轮换体制及相互牵制的权力机构有效防止了类似于米兰的暴君独裁;在法的关照下,社会各阶层民众都可对簿公堂,法庭对所有人都随时开放,富人和穷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的原则是为了维护公共善,法律的精神是为了帮助公民。
世上任何地方都不会像佛罗伦萨这样,人民可以享受最广泛的司法公正,自由可以生机勃勃地发展”。
布鲁尼从法的维度出发,通过对法律的作用和自由的强调,从制度理论上再一次追溯了罗马的共和传统。
布鲁尼对立法的思考更为深入细致,他提出对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违法者要实行不同程度的犯罪制裁,“如果富人仰仗钱财恃强凌弱,政府就会介入,对富人施以沉重的罚金和惩治来确保弱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人的身份不同,所受的惩罚也应不同,这样才合乎常理,谁最需要救济,谁就会得到最多的帮助,这样就在不同等级的人群中建立起某种平衡,强者凭借自身实力,弱者可以依靠国家,对惩罚的恐惧则可使两者都得到保护”。
布鲁尼试图借助法律和法庭的权威来弥补社会阶级地位的落差,这种对于责罚程度的积极划分构成了布鲁尼心中佛罗伦萨正义与平等的基石,为所有市民提供一种法律意义上的保护正是佛罗伦萨区别于米兰暴君专制的关键所在。
那句布鲁尼引以为豪的“我也是佛罗伦萨市民”口号,“公然警告对方不得鄙视孱弱,更不能借势滥施淫威,人人皆平等,在佛罗伦萨的弱势群体有共和国作为其坚强后盾”。
布鲁尼政治观中包含的这种平等的法治意识无疑对中世纪的封建神学以及等级观念构成了强有力的冲击,为在自由与平等的基础上建构社会政治秩序提供了理论依据,为近代政治思想的萌芽埋下了革命性的种子。
这不仅反映出布鲁尼受共和主义传统的影响,同时也体现出他就佛罗伦萨政府机制的设置、选举制度的运作等问题作出的理论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