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黄师傅去小区交电费,发现电费突然间暴涨到几千元,找来电工检查线路后,发现自家的电表箱里莫名多了一根外接电线,剪断电线后发现外面路口的红绿灯灭了。黄师傅很是纳闷:什么时候红绿灯也变成自家的了?黄师傅家属于老旧小区,平时电费都是由小区方代收的,那天,黄师傅和往常一样去小区交电费,谁知电费却突然间暴涨了好几倍。黄师傅心里暗暗责怪起妻子来,肯定是因为天太热,妻子不注意节约,乱用电的缘故。回到家,黄师傅就责问妻子,这么大年纪了也不知道节约,用掉这么多电,妻子也是一头雾水,她觉得非常委屈,自己一向节俭,这么热的天,白天都舍不得开空调,怎么还说自己乱用电了呢? 黄师傅担心是因为房子太老旧了,引起了短路,就赶忙请来电工检查线路,当电工检查到电表箱的时候,意外发现底部有一根外接电线,而且这根电线非常隐蔽,不仔细看是不会被发现的。黄师傅很生气,难怪电费会暴涨,原来是有人偷自己家的电,这也太不地道了,黄师傅一边骂,一边叫电工把那根线给剪了,没想到电工刚把线剪断,不远处路口的红绿灯就灭了,黄师傅想可能是巧合,就叫电工再试几次。没成想电工刚把线搭上,红绿灯就奇迹般地亮了,把线断开,红绿灯又马上灭了,黄师傅这才断定,外面路口红绿灯用的确实是他家的电。可黄师傅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家离路口还有一段距离,也不是离红绿灯最近的一家,电线怎么就接到自己家的电表里了呢?黄师傅赶忙报了警,民警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再次确认路口的红绿灯的电线,确实是接到了黄师傅家的电表后,民警建议黄师傅联系市民热线咨询。市民热线回复:路口红绿灯的线,应该是接在监控电源箱的,而且施工方和管理方不是同一家,建议黄先生把情况反映到管理方。管理方对此事也非常重视,还特地派专业人员上门查看,后证实红绿灯的电线确实是接到了黄师傅家的电表里。对此,管理方表示,红绿灯的电线应该是接在公共线路里的,可能是因为前几年小区线路改造时,施工方不小心把线给接错了,因为时间太长了,到底是谁接错的线,已经无从查找。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黄师傅的损失又应该由谁来承担?一、施工方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把红绿灯的电线接到了黄师傅家的电表里,造成了黄师傅的经济损失,损害了黄师傅的民事权益。《民法典》第1166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因为红绿灯的管理方和施工方并非同一家,所以,虽然线是施工方接错的,管理方并没有错,但按照法律规定,管理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事后可向施工方追偿。二、《民法典》第116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因此,黄师傅有权要求管理方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把红绿灯的电线重新接回公共线路,并赔偿黄师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于施工方接错了线,黄师傅家的电表已经超过了9000多度,电费已高达5000多元。对此,管理方承诺会尽快复原线路,并通过测算,把这几年红绿灯所产生的电费退还给黄先生。大家觉得施工方把红绿灯的电线接到了黄师傅家的电表里,这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网友:我家的电箱被接上公用的电动车充电箱,还好当天安装时当天就发觉了,施工方赔偿了200元
网友:摆一摆啊~ 管理方招标,资质什么都先不说,要求新路灯、信号灯总体能耗一定要低于一个值,施工方的总包不管实际能不能做到,就把难题扔给分包,分包看着超亮的路灯和信号灯犯难了……最后还是在市政的小舅子出了个主意,把电路分接到周边民用电路上,以减少能耗,验收过了之后再拆掉,神不知鬼不觉~谁成想甲方这次验收来了个二杆子,非要测三年才付尾款……
一充电桩不知道接到谁的线,用了几年后发现,偷偷纠正了,想起就觉得好笑
正常电工跑到居民楼里的家用电表接线?还隐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