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胜算,手枪和突击步枪的威力和威慑力差距太大,持握手枪的人与手拿AK-47的人对射,大概率死的很惨,这个威慑力太强了,所以普通的警察也根本不会拿手枪跟匪徒对射。他们最多是躲在掩体后与匪徒对峙,等待S.W.A.T的到来。只有身穿III级防弹衣,佩戴防弹头盔,同时他们拥有比AK更好的军用步枪的特警或者军队才能制服。正因如此,我国的特警和武警机动师都会配备95式步枪甚至重武器,以在重大案件和事件中对匪徒取得绝对优势。唯有这样才能减少伤亡。
武警机动师官兵用的都是95
为了围剿暴恐分子,武警甚至还配备了这个。。。
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家里没有闭路电视,家里经常租VCD光碟看,那段时间宣仔就看过一个电影叫《紧急44分钟》(44 minutes),根据1997年好莱坞北部一起银行抢劫案改编。电影开头就“盛赞”了一下越战时期中国制AK-47(56式)的杀戮效率,然后剧情展开,2名身穿防弹衣(只有头部没有防护),携带AK-47,G3和AR步枪的劫匪洗劫了洛杉矶市一个银行,在一天的时间里倾泻了1500发子弹,把前来支援的警察打的抬不起头,警车被打成筛子,多名警员受伤。这期间劫匪拉里被手枪多次击中,不过因为有防弹衣,行动丝毫不受影响。
警察们被劫匪肆意射击,非常窝囊
警察的9mm伯莱塔手枪在劫匪面前跟呲水枪无异
最后无奈之下警察甚至去了枪店借AR-15。最后在警察重重包围下,两名劫匪还是被击毙了,其中一人是还因为AK-47卡壳。
这个案子的真实事件,好莱坞北部抢劫案,当时出动了370名警察,甚至还有直升机。警察使用的武器包括9mm贝瑞塔92FS手枪、.38左轮手枪、雷明顿M870和伊萨卡12吋口径泵动式霰弹枪。最终的结果是2名劫匪一人自杀,另一人因为腿部中了27枪流血过多而死。而警察有12人受伤,平民2人受伤。尽管警察没有人死亡,但是这场战斗几乎是压倒性的。警察所使用的枪械里除了霰弹枪以外其他的对劫匪毫无用处,唯一的作用就是激怒他们。参与行动的恩·海恩斯中士回忆:“他会记得你的位置”,“如果你向他开枪,他就会转过身向你扫上50发子弹。他简直就像一只闯入蜂巢的熊,好像根本不在乎我们的子弹似的。从这段描述上看,这俩劫匪属于是火力凶猛但是似乎做事不太用脑子。当时如果两名劫匪是训练有素的退伍军人,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直升机拍到的持枪劫匪
这事的后续有个让人意想不到的骚操作,腿部中枪而死的劫匪家属最后状告警察,说他们见死不救(其实叫了救护车,但70分钟后才赶到),然后索要巨额赔偿,而且这官司居然打赢了。看来巨婴和恐龙法官哪个国家都有啊。
一个人在家
看技术 看谁 实战 经验多[呲牙笑]
尘埃落定
打你找不了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