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6月4日,兴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企领导受贿案件。县委组织部、县团委、县国资国企系统等共计130余名干部职工到庭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2020年,被告人瞿某某在担任某国有企业环保部部长等职位期间,为他人在化学原料供应、项目验收、业务承揽、原料运输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在自己办公室、居住小区附近等地非法收受12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361.19万元。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庭审流程规范有序。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等发表意见,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允许其进行陈述和辩护。被告人当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是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让大家近距离感受了法律的威严和职务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强化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在今后工作中,会以案为鉴,筑牢廉洁奉公思想防线。
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兴文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划出“红线”,督促党员干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