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接受调解!山西一家长曝儿子被8名同学持棍殴打,警方介入。

生活中的漂泊 2024-11-19 07:38:35

校园是社会的一方净土,是孩子们学习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地方,从理论逻辑上来说,校园也是社会最安全的地方,所以家长们都放心的把孩子送到学校。

但是近段时间以来,校园暴力事件屡见不鲜,让所有家长都提心吊胆,担心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

2024年11月17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山西一家长曝17岁儿子被八名同学持棍殴打。

视频中的事情发生在山西省太原市一家艺术学校,按照当事人韩女士的描述,自己的儿子在当天中午与同学发生了口角。

后来在别的同学的调解下,双方便握手言和了,本来嘛,同学之间没有什么隔夜仇,就是一些口角上的矛盾,又不是什么顶天大仇。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解决了,但是同宿舍的八名同学却放下狠话,晚上要揍自己的儿子。

本来以为只是一句威胁的话,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着晚上宿管阿姨熄灯以后,这八个同学就迅速行动了。

他们手持一根带着长长钉子的铁棍,然后对韩女士的儿子实施了殴打行为,往韩女士儿子的脸上脖子上还有身上打出了好几个窟窿眼。

从网传的图片画面可以清晰的看到,那根铁棍上面有一根长长的钉子,看起来就让人触目惊心。

看得出来,这根带着长钉的棍子,是这八个同学精挑细选的,为的就是在晚上熄灯后殴打自己的同学。

韩女士的儿子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从网传的视频画面可以看到,韩女士的儿子头上包着纱布,脸上还有一些干涸的血迹,看样子,受伤不轻。

按照学校的说法,没有什么大碍,目前,学校方面正在和韩女士进行协商。

韩女士则表示,直到现在为止,这些打人的学生,没有一个学生的家长出面,自己坚决不接受任何调解,一定要让那些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韩女士的儿子经过伤情鉴定为轻伤的话,那么这八个孩子的行为就属于故意伤害罪了。

虽说这些人还没满18周岁,但是应该满16周岁了,按理说也应该负部分刑事责任了,更何况,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不能成为那些未成年犯罪的保护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警方也已经介入了,警方,学校和家长三方正在协商,不过,网友们却认为,这种事情没有必要协商,如果已经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了,就必须要依法严惩。

这些孩子对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下手都这么毒辣,如果步入社会以后,对社会的危害性就更大了,所以,网友们强烈呼吁,一定要追究这些孩子的责任。

另外,这种事情的发生也凸显了当前素质教育的失败,更是家庭教育的失败,在追究这些孩子们责任的同时,也应该追究这些孩子监护人的民事责任。

子不教父之过也,家庭教育失败让孩子变成了这样的,父母也有很大的责任,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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