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3个男子相约外出喝羊汤,付账时多输了一个0

小言观社会 2023-02-05 13:57:27

“太暖心啦!”河南信阳,3个男子相约外出喝羊汤,享受完美味后,其中一名男子抢先到前台付账,可是没想到,他在付款时却把原本196块钱的餐费付了1960元!店家发现后,3名男子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老板当即做出了一个举动,网友:太暖心啦! 事发当日,孙先生的羊汤馆来了三名中年男子,他们酒足饭饱后,有一名男子抢着付钱,因一时疏忽,就把196块钱的餐费付了1960元,由于店内的环境比较嘈杂,店员也没有及时发现。 可是晚上对账时,孙先生看到这笔1960元的收款很是诧异。 他觉得,自己开羊汤馆这么多年,很少有一次性消费将近2000块钱的情况,于是他就赶紧跟店员进行确认。 原来,是一名男子在结账时多付了钱,为了尽快找到这名男子,孙先生连夜就查看当天的画面,可是这名陌生男子他根本就不认识。 于是他就把心思转移到收款信息上,看看在那里能不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可是结果却让孙先生大失所望,因为对方是用银行卡支付的钱,经过一番努力后,也没有发现这名男子的信息。 孙先生认为,办法总比困难多!为了尽快找到这名男子,他还特意拍了一段视频发到网上,希望这名男子或他身边的朋友看到后,能赶紧过来找他。 可尽管做了许多努力,这名男子却依然杳无音信! 时间一晃就到了第二天下午,孙先生的大脑突然给他下达了一条正义的指令:退钱! 在孙先生看来,如果把这些钱退回去,他损失196块钱,如果不退,顾客损失的是1764块钱,两者相比,自己的100多块钱根本不值得一提。 孙先生认为,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如果对方要是跟自己有缘的话,那名顾客看到后也一定会回来把钱还给他。 俗话说,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孙先生在退款时间截止前,直接就按下了“退款”! 对于这件事,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又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当消费者进店喝羊汤时,双方就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孙先生不仅要给消费者提供干净卫生的就餐环境,还要给对方提供物美价廉的饭菜,用餐结束后正常给钱,本合同结束。 可是顾客在付款时却多付了1764元,尽管这名顾客不知情也没回来索要,但是孙先生却没有因此而见钱眼开,他本着信誉至上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寻找这名消费者。 假如这笔钱不退或拒不退还,孙先生的行为就构成了不当得利。 所谓的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注意!获得不当得利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 一方获得利益; 他方受到损失; 两者之间没有法律根据; 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在本案中,就目前情况看,受损失的人显然不知情,而孙先生却出于诚实守信的原则,主动寻找受损失的消费者,想把多收的钱给退回去,这种高风亮节的举动,确实很感人。 事情发生后,有网友认为,我觉得这笔钱不应该这么快退回,没准过几天他会主动回来找,最后的结果,没准就是损失了196块钱买了个心安理得。 还有网友表示,孙先生的做法和西安的油泼面、鄂尔多斯的杀猪烩菜形成鲜明对比,同样是做餐饮的店家,一个宰人一个寻人,做人的差距简直是太大了。 还有网友说,看来生意好不好真跟店家的格局有关,看到他退款的那一刻,无不为之动容,这才是满满的正能量,好人必定有好报! 从法律的角度看,孙先生等顾客找上门再退也不是不行,因为即便这1764块钱属于不当得利,也有理由相信是对方一时疏忽造成的,退是人情,不退是本分! 从诚信的角度看,如果这名消费者是本地人还好说,万一他是外地人,既没有孙先生的联系方式,错付款的事也可能不被发现,在加上路途遥远,最后就没有办法把钱再退回去了。 在孙先生看来,他宁可自己损失100多块钱,也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让对方损失1000多块钱,因为他打心底里就不想贪这个便宜。 俗话说,有钱是把事做好,没钱是把人做好,这件事确实体现出了孙先生的格局! 在我看来,这件事虽然他损失了196块钱,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正如一个网友所说,看到孙先生的所作所为,以后一定要亲自光顾他的小店,这岂不是无形中又给自己打了一波广告吗? 西安的一碗油泼面干翻了一条街,北海的天价菜抹黑了一个行业,鄂尔多斯的杀猪烩菜影响了一座古城的声誉,孙先生的做法却与这些人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我相信,有舍必有得!孙先生的这份善良,必定会让他的生意更加兴隆!因为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所以积善人家也必有余庆!!! 

网友:有良心的会过来主动付了不让老板损失,即便不回来老板也做了广告,大家会光顾。

网友:零5年我在信阳一家罗山大肠汤饭馆吃饭,忘了结账就走了!回家后想起来了,隔天又去吃饭,一块把饭结了!老板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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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2-05 16:13

    [呲牙笑]良心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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