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统计意义上讲,按照居住地来分,可以分为地级行政区人口、城市城区人口、县城人口、集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在前面的数据中,我们已经分享过以地级及以上行政区为单位的人口分布情况、城镇人口、乡村人口。
地级及以上行政区,即我们最熟悉的城市,比如北京市、深圳市、苏州市,包括了由其代管的县级市、由其管辖的县或市辖区等数据,即我们常说的市区人口。
而城区人口,通常指设区市和不设区市的居委会所辖区域人口,不包括镇区和乡村人口。
所以在市区人口、城镇人口和城区人口三个概念中,市区人口最多,城镇范围次之,城区人口最少。
今日的数据,我们从城区的角度,观察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行政区的城区人口数量分布有何特点。
需要说明的是,自治州、盟和地区,在统计意义上,没有城区人口这个概念,本篇仅罗列之,不参与对比。
从分布看,我国共有七座城市的城区人口突破千万,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重庆和成都。按照2014年《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的标准,这七座城市属于超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在五百万以上但少于一千万的城市,属于特大城市,共计14座,除了10座GDP达到万亿规模的城市外,哈尔滨、沈阳、大连和昆明,也属于特大城市。
按照市域算,杭州、郑州、西安、武汉等均超过了千万,但按照城区常住人口算,这些城市在2020年11月1日前,均未达到特大城市的标准。
城区常住人口在三百万~五百万区间的,属于I型大城市,共计14座,包括苏州、太原、南宁和贵阳等城市。
一百万~三百万的,属于II型大城市,共66座,居然包括了抚顺这种GDP不到千亿的城市。
111座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在五十万~一百万区间,其中鹤岗、三亚等城市的GDP同样不足千亿。
其余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在五十万以下,属于小城市,包括以小品闻名全国的城市铁岭,城区常住人口不过25万,在官方标准中,属于I型小城市。
一个10年前的数据拿出来BB,浪漫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