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毅被开除党籍

业主的视角 2024-11-23 02:23:04

  1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深圳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当选政协委员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毅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广东省纪委监委)

公开信息显示:

王毅,男,汉族,1953年1月生,籍贯湖南邵东,出生地湖南安化,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学历在职研究生(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曾任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王毅工作履历:

1968.10-1969.10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烟溪公社深溪大队知青

1969.10-1974.09 国营第861厂工人

1974.09-1977.09 武汉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生

1977.09-1978.12 国营第861厂党委办公室党委秘书

1978.12-1983.07 湖南省国防工办秘书处秘书

1983.07-1986.09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正科级秘书

1986.09-1990.01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

1990.01-1991.08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1.08-1994.05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主任助理(1993.05)

1994.05-1999.12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1994.07-1996.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9.12-2003.03 广东省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政研室主任(其间:1997.09-2002.06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3.03-2005.05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03.05)

2005.05-2005.06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南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5.06-2009.08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9.08-2010.06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2010.06-2011.11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1.11-2012.01 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12.01-2015.06 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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