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琴鹤堂国学
《琴鹤堂巾箱秘抄》有云:“阳女劫食阴比伤,一生婚姻难缱绻。”这句断语具体使用条件为:
女命阳日元月干为食神者,女命阴日元月干为比肩或伤官者,主一生婚姻难缱绻。
其中的易理为:
女命阳日元,譬如壬水日元女命,以己土为正官夫星。月干以四柱年限论为婚恋期,若见月干食神甲木,定能合去己土正官夫星,无论正官是否透干,故主婚姻不顺。
女命阳日元,譬如壬水日元女命,以戊土为七杀夫星。月干以四柱年限论为婚恋期,若见月干劫财癸水,定能合去戊土七杀夫星,无论七杀是否透干,故主婚姻不顺。
注意!十天干喜忌中五阳干皆喜七杀制,具体如下:
甲为栋梁之木,喜庚金斫削,方成大器。
丙为太阳之火,喜壬水映辉,方成既济。
戊为堤岸之土,喜甲木疏土,方可厚载。
庚为璞顽之金,喜丁火锻炼,方能成器。
壬为江海之水,喜戊土筑堤,方泽万物。
女命阳日元,见劫财透干,不单可以合去七杀夫星,而影响婚姻。更重要的是可以合去十天干喜忌,一生皆在逆境劳碌之中,不亦悲哉!
女命阴日元,譬如癸水日元女命,以戊土为正官夫星。月干以四柱年限论为婚恋期,若见月干比肩癸水,定能合去戊土正官夫星,无论正官是否透干,故主婚姻不顺。
女命阴日元,譬如癸水日元女命,以己土为七杀夫星。月干以四柱年限论为婚恋期,若见月干伤官甲木,为伤官合杀,虽主富贵,却主婚姻不顺。
女命阴日元,譬如癸水日元女命,以戊土为正官夫星。月干以四柱年限论为婚恋期,若见月干伤官甲木,为“合神见克”,亦主婚姻不顺。
进一步讲,女命夫星透干,再见带合者,为夫星带合,主丈夫不为自己完全所属。或为丧夫,或为外室,或为丈夫外遇,或为丈夫常年不在家等。
首要,尤以食伤合克夫星,且生于食伤旺月者,克夫尤甚,甚至丧夫。
《三命通会·卷七·论女命》有云:“甲夫巳午及寅宫,遇丙合辛被火熔。身旺食神家富足,独眠孤枕怨春风。”此之谓也。
次之,为女命阳日元,月干透劫财,不单夫星带合,婚姻不顺,更重要的是合去十天干喜忌,一生皆在逆境劳碌之中。
次之,为女命禄刃格,夫星带合,生于夫病死之地,多主丈夫外遇。
再次,为女命阴日元,月干伤官甲木,为伤官合杀,虽主富贵,却主婚姻不顺。
以《滴天髓阐微》所载真实案例为证:
女命:乙未、辛巳、乙亥、丙戌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年月日六字观之,乙木生于巳月,伤官当令,最喜坐下亥印冲巳制伤,不特日主喜其滋扶,抑且辛金得其卫美,正所谓伤官用印,独杀留清,不但貌美,而且才高,书画皆精。所嫌戌时紧克亥水,暴阳一透,辛金受伤,既不利于夫子之宫,兼损坏乎生平之性矣。
琴鹤堂国学解析:
乙木日元女命,以辛金七杀为夫星,被时上丙火合去,为夫星带合。再见生于巳月,入伤官格。故为不利夫子之命,兼损坏乎生平之性矣。
《天元巫咸经》有云:“合神见克,首妻必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即男命五阳干见天干五合财来就我,正财被劫财所夺,为合神见克,定主婚姻不顺,首妻必换。
若再见子平格局不成格,组合低下,凶神群集,不独影响婚姻,而且影响财运。
譬如某乾造甲木日元,天干见己土正财,为甲己相合财来就我,再见乙木劫财透干夺去正财,定主首妻必换。
进一步讲,如克神被合,或有通关,是为救应,不以此断语论。
以此类推,男命五阳干:
甲日合己,见乙夺妻;
丙日合辛,见丁夺妻;
戊日合癸,见己夺妻;
庚日合乙,见辛夺妻;
壬日合丁,见癸夺妻。
以《滴天髓阐微》所载真实案例为证:
某双妻命:己巳 辛未 丙午 丁酉(《形象》)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此造火长夏天,支类南方,旺之极矣,火土伤官生财。格所嫌者,丁火羊刃透干,局中全无湿气,劫刃肆逞,祖业无恒,父母早亡,幼遭孤苦,中受饥寒。六旬之前,运走东南木火之地,妻财子禄,一字无成。至丑运,北方湿土,晦火生金,暗会金局,从此得际遇,立业发财,至七旬又买妾,连生二子。及甲子癸亥,北方水地,获利数万,寿至九旬。谚云:“有其运,必得其福”,为人岂可限量哉!
琴鹤堂国学解析:
此造丙日合辛,见丁夺妻,故主双妻之命。
进一步讲,反言之:女命合神见克,首夫必换。
以此类推,女命五阴干:
乙日合庚,见丙夺夫;
丁日合壬,见戊夺夫;
己日合甲,见庚夺夫;
辛日合丙,见壬夺夫;
癸日合戊,见甲夺夫。
进一步讲,如克神被合,以女命多合损贞名论。或有通关,是为救应,不以此断语论。
以《滴天髓阐微》所载真实案例为证:
某多婚女命:丁丑 壬子 辛巳 丙申(《女命》)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壬水合去丁火之杀,丙火官星得禄于日支,似乎佳美,所以出身旧家,因其貌美而菁媚。群以赛杨妃称之。四五岁时,眉日秀丽,及十三四益娇冶,成为画中人。年十八,归士人妻,士素醇谨好学,惑而昵爱之,逾年而学废,竟以痨病而死。从此淫秽不堪,后身败名裂。无所依托,自缢而死。此造因多合之故耳。夫十士之合。以官化伤官,谓贪合忘官,且巳申合亦化伤官,丁壬合则暗化财星,其意中将丙火置之度外明矣。其情必向丁壬一边,况乎干支皆合,无往不是意中人也?
琴鹤堂国学解析:
此造辛日合丙,见壬夺夫。再见丁壬相合,《经》云:“男命多合酒色害,女命多合损贞名。”可不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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