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员须在获取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授权之后,方能够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相关功能。
具体授权操作流程如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继而点击右上角头像,选择“账户中心”以进入该页面;
随后点击“人员权限管理”
再点击“现有办税人员”
接着点击需要修改权限的办税员操作列内的【管理】,
此时系统将弹出“人员权限管理”弹窗,然后点击“人员权限”后面的【修改】;
在“选择人员权限”弹窗中勾选“发票业务”,并点击下方的【确认】;
最后点击“人员权限管理”弹窗上的【确定】,办税员(开票员)的权限赋予方可完成。
图示指引如下一、点击右上角头像→“账户中心”进入“账户中心”。
二、点击“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点击需要修改权限的办税员操作列里面的【管理】。
三、系统弹出“人员权限管理”弹窗,点击“人员权限”后面的【修改】。
四、在“选择人员权限”弹窗中勾选“发票业务”,点击下方【确认】。
五、点击“人员权限管理”弹窗上的【确定】,办税员(开票员)数电业务权限赋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