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国际刑事法院以反人类罪、战争罪等罪名,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防长加兰特和哈马斯高官迪亚卜发布逮捕令。
这意味着他们三个人将被全球通缉,国际刑事法院的所有成员国有权在本国领土内对其实施逮捕,这也是成员国的义务和责任。
逮捕令发出去之后,世界各国反应不一。可以说,这个逮捕令就是一块“试金石”,各方对其的态度暗含了对以色列的立场。
欧洲率先响应,荷兰、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国纷纷表示将遵守逮捕令。加拿大总理特鲁多更是强调若内塔尼亚胡等人进入加拿大,加方将毫不犹豫将其逮捕并转送国际刑事法院裁决。
然而,以色列的反应激烈,内塔尼亚胡称国际刑事法院存在“反犹太主义”,以色列总检察长则威胁要采取法律措施。
此外,匈牙利、捷克、奥地利等国表示不会遵守逮捕令。有意思的是,尽管自己的领导也是通缉令上的人员,但哈马斯表示对国际刑事法院表示肯定,称这是“迈向正义的重要一步”。
美国的态度不出乎意料。总统拜登称“逮捕令令人愤慨”,表示该法院将以色列领导人与哈马斯对等放在一起是在“暗示什么”。
那么拜登想说什么呢?拜登的意思很明确,巴勒斯坦人是不能和以色列人平起平坐的。也难怪巴勒斯坦驻联合国代表气得敲桌子,称巴勒斯坦人应该被平等地对待。之所以敲桌子,是因为15个安理会理事国,只有美国否决了加沙停火的草案。
可以说,以色列政府和内塔尼亚胡,非常害怕国际刑事法院的这个逮捕令。因为,逮捕令将会对以色列造成不容忽视的影响。
一方面,以军在加沙军事行动的“正义性”受到质疑,若其行动被定义为战争罪,可能失去国际层面的支持,许多以色列官兵也可能被押上军事法庭。
另一方面是舆论效应,国际社会可能借此引发新一轮的“反以浪潮”。本来支持以色列的国家就没有几个,而现在以色列又公然走到了国际的对立面,这势必会使以色列在国际上更加孤立。
其实,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完全取决于各成员国的配合程度。如果真有一天,那塔尼亚国去了某个成员国,但这个成员国并不执行逮捕令,国际刑事法院是没什么约束力的。
然而,这一纸通缉令,测试了各方对以色列的态度和反应,也反映出国际关系的复杂性以及在巴以问题上的不同立场和利益考量。同时,这也凸显了国际刑事法院在处理此类敏感和复杂问题时所面临的挑战。
如果我们往更深一层去思考,就会想到和发问,到底是谁推动了国际刑事法院发布这个逮捕令呢?因为,5月20日申请的逮捕令,时间过去了半年才发布,为什么呢?
#都是被通缉 以总理与普京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