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经医院检查,发现孩子的血液中和胃液中均含有苯二氮卓成分,未检测出其他有毒成分。医生出具了一份分析报告,称是孩子误食了安定药。当女子得知自己的孩子吃的是安定药,便立即追问保姆。当保姆知道孩子吃了自己的安定药后,便跪在女子面前不停自责起来。可万万没想到,当保姆离开后,女子再次联系保姆交抢救费时,保姆的态度来了个大反转。该保姆称,“交费的事,由你们自己处理。你们报警也可以,我就是去坐牢也没关系,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女子感受到保姆的态度后,顿时火冒三丈,于是果断报了警,同时准备起诉。目前,孩子已经平安无事了,但没有证据证明是投毒所致。现在请保姆照顾孩子的风险真是太大了,让人感到恐慌。因此,为了避免提心吊胆,有条件的家庭还是自己照顾孩子为好,社会上找来的保姆,并不一定靠谱。
有网友表示,1岁多的孩子虽然会拿小东西塞嘴里,但如果不是好吃的东西,肯定会吐出来。这保姆很可能是为了防止孩子吵闹,而故意给孩子吃安定药。还有网友表示,就算保姆并非故意,但安定药这种东西怎么能放在宝宝能拿到的地方呢?这保姆存在重大的失职,应该赔偿全部医药费。我们认为网友们的分析是十分有道理的。不过,由于女子家中并未按照监控,所以并不知道保姆是故意给孩子吃安定药,还是孩子误食了。
(一)如果有证据证明保姆是故意给孩子吃安定药,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安静一下,那么保姆的行为就属于故意伤害。至于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结合伤情鉴定来看。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当然,未达到轻伤以上伤情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二)如果确实是孩子误食了,那么保姆的行为就属于过失。在法律上,过失行为只有造成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一般的过失行为,给他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的,属于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看保姆是女子从家政公司请来的,还是在社会上找的。如果是社会上找的,这个侵权责任应由保姆承担。如果是从家政公司请的,一般来说由家政公司承担,事后再向保姆进行追偿。至于这个赔偿项目,包含了孩子的医疗费、孩子家人的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最后,如果家里请了保姆照顾孩子的话,那还是在房间里安装几个摄像头吧,毕竟保姆照顾孩子出事的情况太常见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