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才发现对方冒用他人身份,且看法院如何破!

明德评社会[已注销] 2023-11-17 09:21:03

原告人小谭:

“当时感情好我就也没留意,要不是现在实在过不下去了要离婚,我都不懂他当初和我登记结婚的身份信息都是用其他人的,搞得现在办离婚手续麻烦又心寒……”

调解现场

原告人小谭难过又无助地

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时身份信息对不上该怎么办?

近日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借助司法建议书

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06年,原告小谭和被告小健在广东打工相识,两人情投意合,不久便确认情侣关系,谈起了自由恋爱。伴随感情的不断升温,同年12月,热恋中的小谭与小健决定踏上返乡的归途,回到老家领证结婚。

归家后,双方约定在2006年12月24日当天抵达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政局进行登记。岂料领证前一晚,小健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份证竟在归家的途中丢失了。可结婚心切,心急的小健便找来同胞哥哥小刚的身份证,决定瞒着小谭冒用小刚的身份信息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日子总是过得吵吵闹闹。2022年底,被告人小健在查看原告小谭的微信聊天记录时发现,小谭在手机上和其他异性网友相谈甚欢,随后不禁开始心生怀疑,期间还不断对原告进行诋毁、辱骂、禁止通讯。终于,双方关系破裂,忍无可忍的小谭向丈夫小健提出离婚。

“离婚是不可能离婚的,我当初是用的我哥的身份证跟你领证,有本事你去离呀!你这辈子休想离开我家。”

在辗转多个部门都情况未果后

2023年2月,小谭诉至巴马法院

请求依法判决小谭与小健离婚

但因小谭未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据证实

其与小健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小谭的离婚起诉

同年6月,小谭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小谭与“小刚”离婚。

法院审理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开展调查,确认小健确实存在冒名顶替婚姻登记行为。据此,巴马法院向该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撤销女方小谭与男方小刚的结婚登记信息。2023年11月,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决定撤销小谭与小刚结婚登记的决定,这场长达16年“冒名上岗”的错误婚姻最终“下岗”。

法官说法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目前在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况:冒用他人名义登记或用虚假的姓名登记结婚,登记主体与真实生活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对此骗取结婚证案件该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已于2021年11月18日发布《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办理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案件,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法律链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民法院办理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案情实际,以促进问题解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裁判。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应当结合具体案情依法认定起诉期限;对被冒名顶替者或者其他当事人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但最长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来源:广西高院、巴马法院 河池中院

编辑: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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