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威海仲裁委发挥优势,积极作为,结合威海实际情况,创新探索出了一条仲裁专业化发展“4+1”的新路子,打造出了仲裁工作的威海样板。“4”即涉外、海洋、建筑、金融,“1”即调解。威海以仲裁体制改革为切入点,以仲裁行业规范化管理为着力点,提升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打造了国际仲裁院、海洋仲裁院、金融仲裁院3个专业仲裁院,制定了《威海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成立了民商事调解中心,实现了涉外、海洋、金融、建筑加商事调解的“4+1”全面推进。提升涉外仲裁业务能力 助力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近日,在威海国际仲裁院,客户陈先生(化名)拿到了那张期待已久的协调书。这一纸仲裁书,可以让他的企业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为企业解决了大麻烦。“感谢威海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要不是他们积极帮助,提供仲裁服务,这件事还不知道要怎么解决。”陈先生激动地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度发展,跨国经济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仲裁作为与诉讼并行的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高效机制,对于促进国家间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6月,第六届威海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成立威海国际仲裁院。威海国际仲裁院旨在打造国内领先的国际仲裁院,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2024年,威海国际仲裁院通过“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增聘了通晓国际仲裁规则、善于处理涉外经济贸易事务的人员担任仲裁员,提升了处理涉外仲裁业务的能力。随着威海国际化水平越来越高,威海仲裁行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根据威海仲裁实践的新情况新发展,威海仲裁委修改制定了《威海仲裁委员会/威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专章针对涉外案件受理、仲裁地、紧急仲裁员、仲裁庭的组成、答辩及反请求、仲裁庭调解、裁决作出期限等作出规定。“现威海仲裁委员会/威海国际仲裁院共聘有仲裁员620名,其中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仲裁员60名,打造了一支国际化、专业化的高标准涉外仲裁员队伍,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仲裁服务。”威海市仲裁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创新探索新模式 积极服务海洋强市战略
威海仲裁委与各部门联合,积极在海事海商领域宣传仲裁制度,创新模式,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海事海商纠纷解决新模式。2023年10月18日,威海仲裁委员会海洋仲裁院在荣成正式揭牌成立,聚焦船舶和涉海装备、远洋渔业、远洋运输等海洋产业,积极探索海事海商纠纷解决新模式,为企业打造一个公平的解纷平台。此外,威海仲裁委还与威海市司法局、海洋局、海事局等联合举办“拓展海商海事法律服务新领域交流分享会”,邀请海事海商专家为企业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与荣成市司法局、威海市海事海商法研究中心联合签订《推进海事海商纠纷解决战略合作协议》,发挥仲裁解决海事海商纠纷的优势,协同构建海事海商纠纷解决新机制;依托海商海事法研究中心、高校、知名律师,威海仲裁委增聘30余名全国知名的海事海商专家为仲裁员,组建专家仲裁员队伍。调裁对接机制 及时化解建设工程纠纷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造价纠纷的现象日益普遍。如何有效解决这些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是建筑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威海仲裁委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签署《推进建设工程纠纷解决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对工程造价领域产生的争议提供专业化的仲裁与调解服务,同时借鉴国际工程界先进的纠纷解决方式,创新出台了《威海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以及时化解纠纷,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着眼于保护建设工程纠纷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打造。双方就调裁对接、疑难问题交流、仲裁员与调解员的互聘、虚假调解的防范等工作进行合作,携手打造高效的“调解、仲裁”一站式纠纷解决新格局。威海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调解与仲裁对接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工程造价纠纷案件的分流和处理,更加专业、快捷、灵活、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威海仲裁委员会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签署《推进建设工程纠纷解决战略合作协议》,对于联手推进业务合作、提升行业专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快速化解金融纠纷 推动金融仲裁工作发展
此前,为快速、高效、低成本地化解金融纠纷,第六届威海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威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威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是《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特别规则,主要围绕着“快”字进行制度设计:大幅提高独任(一人)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标的额;缩短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大幅缩短审理期限;扩大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将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决定书也纳入到可以电子送达的范围中,从而实现了金融仲裁案件的全部仲裁文书、仲裁通知和其他材料均能够以电子方式送达。“这些改变会大大提高金融案件的仲裁效率,最大程度地满足金融案件当事人的争议解决诉求,实现快速、高效、低成本地化解金融纠纷,有效地提高当事人选择金融仲裁的积极性,对金融仲裁工作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威海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无仲裁协议”调解 积极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科学化威海仲裁委积极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科学化。在前期诉裁对接调解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23年,威海仲裁委在经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威海民商事调解中心。威海民商事调解中心的职责包括:推广“无仲裁协议”的调解工作,建立热心调解工作、调解能力突出的调解员队伍,强化调解制度建设,对法院、社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推送的调解案件提供咨询、调解服务,基于当事人申请,对达成和解的调解案件出具仲裁法律文书。“我们遴选了政治素质高、调解能力强的仲裁员担任驻会调解员,通过走访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宣传推介民商事调解中心,扩大调解案件的推送来源与类型领域。”威海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至今,已经在调解“无仲裁协议”的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贾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