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退房时,房东竟以“台灯有灰尘”“锅碗瓢盆不在原位”等荒唐理由拒退押金,最终被法院判决全额退还。这起案件看似小事,却折射出租赁市场长期存在的“押金陷阱”问题——部分房东滥用优势地位,以各种吹毛求疵的理由克扣押金,甚至形成“提灯定损”式的恶意套路。
法院的判决不仅维护了租客的合法权益,更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押金不是房东的“随意支配金”,租赁关系必须遵循契约精神和公平原则。若房东无充分证据证明租客造成实际损失,仅凭主观感受或琐碎理由扣钱,法律不会支持。此案也提醒租客,租房时务必留存房屋现状证据,退房时做好交接记录,避免陷入“自证清白”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