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复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为依法执行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2023)冀0404执513号被执行人:武风义,男,1963年8月28日出生,汉族,现住址邯郸市复兴区西大屯官前路7号内1号,身份证号码13040419630828151X。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包括账户存款、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使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回款,(包括该线索涉及非现金财产但经法院依法拍卖、变卖后获得的执行回款)的个人或单位,申请人给予该执行回款的10%的奖励。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行踪的,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1日。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悬赏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举报电话:0310-5520366联系人:赵法官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来源:复兴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