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类别与告知不符被保险公司低比例赔付,法院判决全额赔付

涌动的生活 2025-02-08 03:22:41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23日,雷某在某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告知职业为四类职业,保险险种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金额为1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该保险金额为1万元;附加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保险,该保险金额为1500元。保险期间为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13日,雷某因意外受伤,受伤时从事6类职业的工作,后于2023年12月3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雷某得三位法定继承人曾向某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某某保险公司未全额理赔。三位继承人遂提起诉讼,要求某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10385元。 【案件焦点】 某某保险公司向三位继承人支付的保险金额应按照基本保额的100%还是1%计算? 【法院审判过程及判决】 代理人依据保险法及其司法解释、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功说服法官。最终法院判决按照100%比例全额赔付继承人保险金。
0 阅读:0
涌动的生活

涌动的生活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