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7年有一位轰动全国的女贪官,她利用手中职权贪污敛财4.5万,私生活混乱,包养7名情夫,被法院判决死刑,是新中国首个被枪毙的女贪官,临刑前泪流满面忏悔。她就是原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马塘信用社会计汤兰英。今天让我们走进女贪官汤兰英的腐败往事。
家庭背景汤兰英,女,1945年出生,江苏如东县马塘镇人。汤家在解放前是马塘镇有名的大户,所以解放后家庭成分不好,属于富农阶层,但是她家的经济条件相对其他家庭还是挺好的,父母有能力供她读书,不像其他贫困家庭女孩子早早辍学,帮家庭减轻负担。汤兰英自幼受教育,高中毕业。高中相当于现在小学毕业。以前小学一到四年级叫小学,五六年级叫高中,那时候的高中相当于现在的小学教育。
虽然汤兰英的文化程度不高,但在当时文盲占多数的情况下,一个女孩高中毕业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
当时的学校很注重文笔的水平,而汤兰英喜欢写字。她高中毕业时,她能写一手好字。汤兰英有不错的硬条件:相貌出众,高中毕业,字写得好,但当时可供她选择的工作并不多。汤兰英很清楚自己外貌上的优势,16岁时,她和一个建筑站的负责人发生了一段令人不耻的婚外情。也正是因为这种手段,她为自己以后的犯罪铺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贪污受贿二十岁那年,汤兰英幸运的被分配到当地一家信用社工作,这在当时可是一个铁饭碗工作,令身边的人羡慕不已。
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全国银行业金融体系并不完善。严格来说,银行单位的管理和制度水平不高,包括各地的信用社。由于信用社大量裁员后,岗位上只剩下汤兰英一人。她既是会计又是出纳,掌管着信用社的所有资金,再加上当时监管不力,让汤兰英有机可乘。
汤兰英利用职务之便,在10年内侵吞了所有信用社存款,老百姓努力工作的积蓄成了她的摇钱树,根据调查,她一共贪污了4.5万元。
4万块钱现在看起来不算多,但在当时是一笔巨款。按照当时普通工人每月二三十元的工资,她贪污的金额大概是一个工人150多年工资的总和。
据调查,汤兰英的生活极其奢侈,她家办宴会一次在市场上买300个皮蛋,100斤海蜇、虾仁、甲鱼、蛤蜊等海鲜,也是10多斤。香肠、腊肉、鱼肚、鸡肉都是琳琅满目,水果也是整筐买。在当时,这些食品人们想都不敢想,随便一样东西都是他们几个月的工资,但汤兰英却唾手可得。
除了饮食奢侈,汤兰英也很讲究穿着。每个月定期去理发店,家里的衣服都是满满的。汤兰英每天能换好几次衣服,光是衬衫就有二十多件,当时普通老百姓只有过年才会换新衣服。不仅如此,汤兰英家里什么都有,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等等,都是人们所渴望的,在当时要购买这些东西,要努力工作,省吃俭用几年才能买下,可见她的腐败程度有多深。
私生活混乱那为什么10年都没人发现她的恶行?事实上,除了贪污,汤兰英与的许多领导人都保持着长期的不正当关系。她用挪用的部分公款请人吃饭,给领导送各种贵重礼物,甚至把自己送上了他们的床。这样做,领导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而汤兰英也得以长期逍遥法外。
从此以后,汤兰英越来越堕落,甚至不顾丈夫的面子,直接包养了七个情人。这时,她遇到了她认为是一生挚爱的范某。汤兰英自称是单身女子,但家里无论是饰品还是生活用品都是成双成对的,这让坠入爱河的范某有些怀疑。其次,汤兰英虽然只是信用社的一名员工,但她精致的奢侈品也引起了范来的注意。便猜出他是贪污得来的,为了不连累自己,范某向有关部门举报了汤兰英。
审判接到举报后,警方立马对她进行调查审问,最后查出了她所有罪行。由于腐败案件数额巨大,影响深远,轰动了全省乃至全国。1977年7月15日,汤兰英被判死刑。听到判决的汤兰英立刻害怕了,在法庭上痛哭忏悔。她随后上诉,但最终无济于事。7月24日,汤兰英被处决。
汤兰英这样的结局,不禁让人感到唏嘘。这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因为贪念把自己推向了犯罪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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