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出,村里贴标语: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
其实不止宅基地,就是分给你的土地,也是集体的,你只有使用权。
而且我们这边农村还有不成文的规矩。
就是嫁出去的女儿,不管你户口有没有迁出去,你在本村所有的权益就都没有了。
比如我,我就是因为当年户口没有迁出娘家,土地就被队长口头划拉给嫁进来的嫂子。后来大侄子出生,问队长要土地,没了。
侄子一直到十几岁,也没分到土地。后来土地被公家征用,那就更没有大侄子什么事了。
这样也就罢了,要分就按人头好好地分,可是这十几二十年,就没调整过土地。
以前你有多少地,以后不管你家有娶了嫁了生了丧了,都不管,还是原来那些地。征到你家了,钱就属于你家。
总之,不调整。
最早分到地多的就赚了。
后来开枝散叶多的家庭,土地就没了。
不知道其它省其它县市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