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有自己的底线,在合适的时候做一些合适的事情,认清楚自己的身份,对一些人要保持相应的距离。这些事情可以避免很多不好的事情发生,更是为自己的安全提供了一些保障。
别有心思李某在经过别人的介绍之后,认识了杨一。两个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认为对方和自己也比较合得来,在两方家长的催促下,两个人很快就结了婚。
结婚之后,两个人开始为自己的家庭奋斗,李某便带着自己的妻子去别的城市上班赚钱。但是临出发前,妻子说自己的妹妹杨二不读书了,也准备出去工作,想带着她一起,将来也有个照应。
李某对于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异议,反正都是去外面打工,还是自己家的亲戚,也不费什么事情。最后三个人一起离开了家乡到西安的一个饭店里工作。
杨一和杨二做服务员,李某和姐妹两人的工作性质有所不同,但是大家都是在一家饭店里工作,比较方便一些。杨一和李某正是新婚之后,两个人有一些感情基础在,但是长久的生活在一起,总会吵架。
每当这个时候,李某的内心都会很烦躁。上了一天的班还要吵架,感觉身心都很劳累。就这样工作了一年多后,李某和杨一的感情也变得平平淡淡的,两个人之间也很少交流了。
但是杨二和自己的姐姐性格有些不一样。无论做什么都是精力满满的样子,平时也都是笑呵呵的。因此李某对她总是有一些不同,杨二也能感觉出李某对自己的不同之处,但是也没有多想。
每次和杨一吵架的时候,杨二就会在身边尽力的阻止。争吵过后,杨二还会安慰李某,为杨一说一些好话。这样的事情多了,李某的内心就不自觉的将杨一和杨二进行了对比。
李某越比越觉得杨二比杨一好,活泼开朗,还会安慰自己。杨一吵完架之后,总是不和自己说话,还不会安慰人。总让自己不高兴,要是当时娶了杨二就好了。
这个想法一出现,李某就再也压不下去了。但是两个人的身份在那里放着,如果自己要对杨二做别的事情,肯定会让别人看不起自己。但是李某时时刻刻都念着杨二的身影。
杨一离婚李某知道自己和杨二的年龄差距有些大,但是自己对杨二的心思已经很明显了。为了得到杨二的注意,李某经常在杨二的身边晃悠,时不时的给杨二送一些东西讨杨二的欢心。
这也让杨二对李某感情也有了一些不一样,两个人之间的相处渐渐变得暧昧。李某知道杨二对自己的感情也有了变化,这让李某很高兴,于是决定再接再励,自己一定要和杨二在一起。
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谁都没有告诉杨一,因为他们知道这件事本身就是自己对不起杨一,这段关系说出去一定会被人耻笑。所以两个人平时的举动很是小心,防止被别人发现。
李某发现自己和杨二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亲近,杨二对于自己偶尔的身体接触并没有抵触,因此坚定了自己要得到杨二的心思。再接下来的相处中,李某的行为举止越来越过分,但是杨二仿佛没有发现。
李某决定时间差不多了,自己一定要和杨二在一起。于是李某找了一个杨一不在的时间,和杨二发生了性关系。两个人也都知道彼此的意思,但是李某并不想和杨一离婚。
杨二自己也不好意思和自己的姐姐说自己和姐夫发生了性关系。于是两个人都默契的没有说出这样的事情,但是经常趁着杨一不注意,偷偷的进行眼神交流。
两个人一直保持着这种不能言说的关系过来好久。杨一虽然感觉自己的丈夫和妹妹之间的相处有些不一般,但是也没有多想。过了很久之后,杨一无意间发现了妹妹和李某之间的事情。
被两个人亲人同时背叛的感觉冲上了自己的脑海,杨一不能忍受这样的事情,坚决要离婚。但是李某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婚,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更是一直再杨一和杨二之间打转,谁都不想放手。
杨一看到这样李某这种做事,内心更是生气,不想看到他们之间的任何一个人。原本想着要不要原谅李某,但看到李某这个样子,无论说什么都要离婚。
因为李某不同意,杨一的离婚之路很是艰难。但是她从来没有放弃,坚持了将近六年的时间,杨一和李某之间的纠葛终于结束了,顺利的拿到了离婚证。
李某被判刑李某离婚之后,立刻光明正大的和杨二在一起了。但是没过多久,杨二回家之后就给李某说之后不要来往了,分开吧。但是李某却不同意,他一直追到了杨二工作的地方,要和她复合。
之后两个人就陷入了分分合合的漩涡之中。直到最后一次分手之后,杨二铁了心不再和李某来往。但是李某却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多次去找杨二沟通,想要复合。
但是杨二坚定的拒绝了李某提出的复合请求。案发的上午,李某找到正在工作的杨二,问她要不要和自己复合。杨二还是坚定的拒绝了,并且让李某赶快离开,不要打扰自己工作。
李某听见杨二这样说,内心气极了。他不明白这次杨某为什么一直不答应自己复合的请求,明明自己这次都这么低声下气了。他越想越生气,杨二必须是和自己在一起。
如果杨二再不答应和自己在一起,就把她给杀了。自己和杨二的事情被发现之后,很多事情就越来越不顺心,所有的好事基本上都离自己而去,杨二别想轻易的甩掉自己。
李某先是找了个地方买了一把刀,随后带着这把刀来到了杨某工作的地方。见到杨二之后,李某再次询问要不要和自己复合。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之后,李某突然拿出手中的刀砍向杨二。
杨二的同事听到杨二的惨叫声之后,急忙赶了过来,发现杨二已经被李某砍了很多刀,到处都是血。李某砍了杨二之后,又用刀伤害自己的身体。
看到杨二的同事之后,让他们帮忙报了警,也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等到救护车来的时候,杨二快要不行了。经过一番抢救之后离开了这个世界。李某经过救治之后,被警方带走问话。
李某将自己做的事情全部都说了出来,没有一点隐瞒。最后,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了死刑。同时,杨二的父亲要求李某赔偿自己一百多万,法院最终判处李某赔偿四万多给杨二的父亲。
案例分析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故意使用违法的方式剥夺其他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生命也是一切的基础,没有了生命其他的一切权益都不会存在。
因此犯本罪的一般都被判处严厉的刑罚。一般情况下,犯罪行为人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无期或者死刑。如果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比较轻,一般会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
犯罪情节是定罪量刑的依据,犯罪情节包含犯罪的目的,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场合以及造成的后果。从犯罪情节可以看出犯罪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也是对犯罪行为人从严处罚或者从宽处罚的依据。
如果犯罪行为人犯罪情节恶劣,没有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就应该从重处罚。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犯罪行为人都会同时具备从严出发的情节和从轻处罚的情节。
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在全面考察案件情况的时候结合其他方面的因素一同判断。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从这两个方面判断应该从严处罚还是从宽处罚。
主观恶性可以反应出犯罪行为人的改造可能性,是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心理感受。如果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较深,就应该从严进行处罚。
人身危险性是犯罪行为人再犯罪的可能性。如果犯罪行为人积极认罪悔罪,平时待人接物也比较温和,不是经常欺负他人的人。可以看出犯罪行为人人身危险性比较小,应该从宽处罚。
对于有自首或者坦白情节的犯罪行为人,如果他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般不会考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有立功情节的犯罪行为人,可以不从轻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