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面容姣好,被同行业者嫉妒并殴打致残!在陕西省渭南市,一名14岁的陪酒少女因为容貌出众,抢走了同行的生意,遭到了8名同事的跟踪、围殴,甚至被从3楼扔下,如今口腔粉碎性骨折,颈椎骨、右大腿、左脚等处有6处骨折,大面积失血,可能引发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仍在急救中。
从案发当天的6月12日到8月2日,这名名叫柳某的受害人已经接受了7次手术。据孩子母亲刘某说:“如果孩子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想活了!这段时间我一直以泪洗面度过”。令人痛心的是,这名14岁的女孩今年7月8日才刚刚满14岁,而事发时她还未满14周岁!
柳某在读初中时,父母就离婚了,孩子跟了父亲,但父亲并不关心孩子的生活,随后缺少父母关爱的柳某辍学了。在今年3月份,柳某来到了渭南蒲城县寻找工作,经一名同学介绍,她来到了名叫“新皇宫国际”的KTV做陪侍工作,主要就是陪客人喝酒唱歌,每两小时可以获得300元的报酬。
然而,由于柳某长相美丽,总能吸引更多客人的注意,进而引起了其他同事的不满和嫉妒。6月12日,噩梦突然降临到柳某的头上。她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美丽外貌而引来了杀身之祸。
据柳某在医院回忆:7名女子和1名男子一直跟踪到柳某的住处,柳某发现后想用手机求救,却被他们抢过了手机,接着就是一顿残忍的狂殴:脚踹、扇耳光、恶语相向,这8人竟然轮番上阵,对柳某进行惨无人道的暴力行为!他们把人事不省的柳某扶起来坐在窗户边,却从3楼将其坠下!
柳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表示:“当时自己已经被打得无法动弹,人昏昏沉沉,就是一个小手指头或一点微风都能把自己推下去,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被推下去的还是自己掉下去的”。
尽管保住了生命,但柳某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已经做了7次手术。由于感染无法控制,可能会引发骨髓炎、败血症等并发症。即使治愈了,也可能留下终身残疾。
涉案的8名凶手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蒲城县公安局和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事件发生后,除了直接参与打人的8人外,还有包括组织未成年少女陪侍等非法活动的有关人员共计15人也被控制。涉事KTV也已经被关停。
本案中,根据柳某每两小时获得300元的报酬进行计算,可以确认该KTV属于组织有偿陪侍活动。附近的居民也表示这个KTV平时生意火爆,说明客人数量众多。因此可以初步判定该KTV组织有偿陪侍行为十分猖獗,涉案人员众多,应属于情节严重范围。相关责任人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现在是真厉害了最近
打人者被处理没,怎么处理的
ktv老板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14岁未成年 还是陪酒小姐
关键是经营者为什么会让一个13岁的女孩陪酒,问题要看全面,国家本不允许有偿陪酒,先要追逐经营者违法
我朋友问那里还有这和KTV
所以说大人要教育好孩子,尤其是10岁左右的发现问题要及时疏导避免以后像这个女孩子,网上更有很多13-16的孩子秀怀孕照片视频,本质上还是因为家人管教缺失她们自身对这些事情无所谓了,缺钱缺爱所以才会走上邪路往后大多数都是渣女或者拜金女
故意杀人,枪毙
当妈的怎么想的,孩子这么小让她去陪酒,那个地方本来就是不吐骨头的地方
打人者死
中西部法治状况任重道远
13岁陪酒,16岁以后渣女一个,上梁不正下梁歪,大人不是什么好鸟,我路过,不同情
最好把这些施暴者打个半死在丢进监狱
那8个人出去也完了,那个ktv的老板有实力的话会弄死他们的
不是!13岁?陪酒少女?
来我瑞安500起步
红颜祸水
13岁陪酒?就算正常厂子也算招收童工吧
14岁
涉事人应该全部处死
未成年可以做这个吗
有时候太漂亮是可以要你命的,难道这是所谓的天妒红颜!14岁,哎!这场所怎么处理的,所谓的保护未成年法呢?
嫉妒心,把人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杀人应该枪毙
应该直接枪毙一批,应该可以起到收敛作用。
[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你们光说这8个人,什么老板,但有没有想过她自己也是犯罪者,虽然是未成年但是也是卖淫罪。不值得同情
老板真是倒了八百辈子血霉啊[笑着哭]
谋杀才7年以下?
对那八个人你是只字不提,ktv你确是说的那么明明白白,人家吃你家大米饭了还是把你绿了?事件的主谋保护的服服帖帖,没招没惹的你却报道的明明白白~
连带重罚会所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