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22分钟一起强奸案,连2岁女童都不放过,印度到底怎么了?

浩然文史啊 2024-10-24 09:51:56

(印度强奸案)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在印度拉贾斯坦邦,一名2岁的女童竟然惨遭强奸。当时,她正与父母在外面睡觉。嫌疑人乘机抱走女童并强奸了她。第二天,这名嫌疑人即被逮捕。警方透露,此人45岁,已婚,在当地茶馆中工作。

近些年来,印度的强奸案屡屡在网络上爆出,引发全世界的关注。事实上,当今印度社会妇女的地位确实不容乐观。凤凰卫视曾报道,印度每22分钟就会发生一起强奸案,可以说是世界上对女性最不友好的国家之一。

大量强奸案的背后是印度女性地位的低下。也许有人会问,印度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根源可能还要从印度的宗教文化中寻找。

一、印度早期社会的妇女地位

这里说的早期社会是指印度的早期吠陀时代,约公元前1500至前1000年的这段时间。那时的印度还未形成“男尊女卑”观念,妇女的地位是比较高的。她们不仅受到部落成员的尊敬,还能参加部落大会,有一定的权力。

(早期吠陀时代)

那时女性可以参军,和男性一起作战。她们也可以主持宗教仪式,可以毫无禁忌地出入公众场合。女童可以和男童一起参加学习。除了唱歌跳舞,她们可以学习任何功课,丝毫不受限制。女教师和女学者也很普遍。

(早期吠陀时代)

人们的婚姻也较为自由。男女自由交往,自由择偶,女性也有择偶权。当时童婚尚未出现,女性结婚年龄一般都在16-17岁。

在家庭生活中,女性的地位也比较高。妻子和丈夫一道举行祭祀。她们主持家政,通常会享有充分的自由。她们协助丈夫管理家产,甚至有时男人也得听从妻子的忠告。

婚姻关系基本上也是一夫一妻制,丈夫不能随便遗弃自己的妻子。若丈夫去世,寡妇可以再嫁,没有殉葬一说。如果寡妇没有儿女,则被允许同死者兄弟中的一位结婚。

(早期印度女性)

总的来说,在印度早期吠陀时代,妇女的地位确实较高。她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宽容、开放的社会环境中。不过即便如此,当时的印度社会仍然对女性提出了某些要求。比如,当时人们要求妻子要懂得穿戴,要使丈夫感到赏心悦目。另外,如果丈夫去世,妻子要象征性地举行自我牺牲仪式,这大概就是后来寡妇殉葬习俗的来源。人们仍然最渴望得到男孩,已经开始有一点男尊女卑的倾向了。

二、印度教对女性的影响

从后吠陀时代开始(前1000年—前600年),印度教(婆罗门教)逐渐发展成熟。印度教为多神信仰,信奉梵天、湿婆、毗湿奴,其宗教经典为《吠陀经》,主张善恶有报,人生轮回。后世著名的种姓制度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印度教对女性的认识十分负面。僧侣们认为女性是悲伤的源泉,是不洁净的,是危险以及邪恶的化身。因此,印度教绝不允许女性学习《吠陀经》,也不允许女性参加所有的宗教活动。

(印度教僧侣)

印度教的学者都坚信种姓制度和轮回思想。他们认为女性无论处于什么种姓,都无法获得解脱,除非她来世生为男人。女性本身就是恶业的结果。在印度教徒眼中,女性就和奴隶一样低贱。

印度教根本无视女性的独立和尊严。在其经典《摩奴法论》中,妇女在家庭中要处于从属地位,要求她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自作主张,不得享有自主地位。女子必须幼年从父、成年从夫、夫死从子。

在婚姻家庭中,要求妻子完全服从丈夫,即使丈夫淫乱放荡,哪怕是个恶棍也要顺从他。印度教甚至要求妻子将自己的丈夫当作神来顶礼膜拜。而妻子唯一要做的就是忠贞。

如果丈夫去世,寡妇会被禁止再婚,不过印度教更加提倡她们殉葬自焚,和自己的丈夫一同“升天”,因此独立前的印度常常发生寡妇殉葬事件。

(印度寡妇殉葬)

如果不愿殉葬,那么以后的生活更加生不如死。她们不被允许改嫁,终生守寡。她们不能进行打扮,也不能出去工作,受尽婆家的白眼和虐待。在婆家人看来,家里的寡妇就是一个不赚钱的闲人,打骂甚至不给饭吃是理所当然的。

由于实在无法忍受婆家的虐待,寡妇群体中有不少人会选择自杀,致使社会上妇女自杀案件频发。还有不少人选择逃离丈夫家庭,但由于没有工作无法养活自身,因此不得不去妓院当妓女。有数字显示,在印度有将近1/3的妓女是寡妇。

三、印度教与童婚、嫁妆恶习

印度教不仅直接戕害女性的身体,禁锢女性的身心自由,还深刻影响到印度社会婚姻制度。其中,童婚、嫁妆就是印度社会的两大陋习,其存在导致印度女性地位更加低下。

印度教非常支持童婚。成书于公元前200年左右的印度教经典《摩奴法论》,就有赞成童婚的记录:“三十岁的男子应该娶十二岁的迷人姑娘,或者二十四岁的应该娶八岁的……”。该经典还规定:不及时出嫁女儿的父亲应该受到谴责。

(印度童婚仪式)

《摩奴法论》是印度教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它对印度教徒的日常生活作了详细的规定。即使在当今的印度教徒看来,其权威性甚至重于国家法律。

印度独立前,70%以上的女性不到15岁就结婚了。独立后,由于政府以及进步人士的大力倡导,印度的童婚现象有所减少,童婚的年龄也有所提升。但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印度童婚、早婚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印度教徒)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一些政府官员、警察、律师等社会精英,对此不仅不抵制,甚至还出席这样的童婚婚礼仪式。在中国,嫁妆是父母在女儿出嫁时送给的礼物,并且是自愿的。但是在印度,情况则要复杂得多。父母必须支付女儿的嫁妆,而且嫁妆的多少决定了女儿今后是否幸福。更为夸张的是,女儿在结婚后,婆家还有权力继续向女方家庭索要钱财。

(印度婚礼)

《摩奴法论》中对于嫁妆也有相关规定:媳妇如果能带来充足的财富,女性受到尊敬,神就喜悦……一切愿望幸福的男人应该不惜一切代价继续供给女儿各种装饰品、衣物及食品。作为印度教徒,这些是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富裕家庭当然不在乎这些钱,但是对于广大贫困家庭来说,女儿的嫁妆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由于婆家在媳妇过门后还可以继续向女方家庭索要财物,最后导致女方家庭一贫如洗穷困潦倒的大有人在。

如果嫁妆少,或者后来女方家庭支付不了更多的钱财,那么这位女性的下场将会很惨。遭受白眼、辱骂算是轻的,有的甚至还会被毒打或者杀害。

(印度婚礼)

有的印度男性为了牟利,便采取不断结婚的方式来得到女方的嫁妆。对于原来的妻子,则干脆杀害了事。这样的事在印度并不稀奇,邻舍、警方也睁只眼闭只眼,很少被人告发或为此事被逮捕的。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因嫁妆纠纷而杀死妻子、儿媳的家庭成员,其社会地位和经济情况其实并不差。例如,一位名叫罗蜜尔的24岁杰出女性从英国留学回来,结婚后未按照当初说定的供给婆家汽车,就遭受婆家长期折磨,最后被活活饿死。她的公公竟是一名检察官。斯奈拉塔是一位医生,她的丈夫则是一名博士。因未能为婆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后来竟被丈夫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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