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释法说理化“心结”到案件背后的问题解决,有部分功劳是来自于案件办理中让每一个具体的“人”被尊重、被看见、被倾听、被理解。一个小小的举动、一句温暖的问候、一次为权益的奔赴……都可能触动矛盾双方放下积怨的弦。
身在基层人民法庭,长期与群众最息息相关的家长里短“打交道”,也学会了对症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走到群众身边,距离近了,心也就近了,那份努力的方向也更加清晰了。
前段时间就来了场说走就走的巡回审判,就地现场勘验调解,保住了逝者的“家”,化解了生者之间的矛盾。
说走就走的巡回审判
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被告刘大爷将儿子的坟修在了原告陈某的承包地里。于是陈某就把刘大爷起诉到法院,要求排除妨害,将坟墓迁走。
拿到案子,立刻打电话了解情况。被告刘大爷经历了两次脑梗,半身已经麻痹,只能慢慢地、一抖一抖地动。再加上他家距离法庭还较远,为了便利和安全起见,我和助理决定去村里开展巡回审判。
借村委会的会议室开庭、调解,对基层人民法庭来说是常有的事儿。一来能就近跟村委会了解情况,二来能借着村委会工作人员熟知双方性格的优势一起给双方调解、化解矛盾,还能培育村里法律明白人,一举多得。
为了不大动干戈,庭前调解时,我给出了“占了人家的地,不迁坟给点儿补偿也是可以”的主意。结果,刘大爷坚决不同意迁,也不同意给钱。
原告陈某也倔强地不肯让步。
眼见调不成,只能开庭。
庭审倒是很顺利,双方的意见都表达得很清晰。唯一的问题,是双方对坟墓位置的描述有争议,一方说在山脚下,另一方说在半山腰。
来都来了,那就直接上山现场勘验。
浮土满身的勘验
考虑到刘大爷的身体状态,我们没有让他跟着去现场,让他安心在村委会等。我们多拍照片,回来请他指认也可以解决位置确认问题。原告陈某则委托他的大姨给我们带路。
沿着连绵起伏的山往前,经过绿得耀眼的翡翠湖,在前方某座小山头的不远处停下。走到一半,陈某大姨说自己腿脚不好,没法过去,指了个大概位置,让我们自己去找。
头顶挂着大大的太阳,我们穿过一片废弃的玉米地,踏过半潮湿的沟沟坎坎,在丛生的荒草中艰难挪动,翻找不知被安置在哪个角落里的坟墓。
等找到位置再走,身上已是浮土满身。
调解的路不止一条
把所有的程序性事项做完,就能全心地调解、化解双方的矛盾了。
先前对刘大爷的“犟”劲已经深有体会。再做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判决迁移坟墓,后续衍生的执行问题和矛盾可能增多。
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止纷争只能另辟蹊径。想了想,刘大爷的沟通之路走不通,可以从逝者的遗孀——他的儿媳妇那儿找找突破口。
于是,从原告陈某那儿要到了刘大爷儿媳妇的电话,在勘验现场直接沟通。
“既然占了别人的地儿,别人就有权利要求你们腾地。腾地就涉及到您丈夫的尸骨迁移,我想尽力帮你们保留住坟墓……”虽然打电话沟通耗了些时间,但大概说定了“保留坟墓,给予占地补偿”的意见。
赶回村委会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四十五分。 “刘大爷应该早走了吧。” 看见村委会大门已经锁了,我心想。
结果,村委会往前不远,就看到了刘大爷一歪一顿蹒跚挪动的身影。正常几分钟的路程,他至少挪了15分钟。
等刘大爷他们吃完午饭,我们赶紧组织双方谈话。
“那山路真不好走!还让你们自个儿去找,这满身的土和渣子,真是不好意思……”看到满身浮土的我们,陈某大姨抱歉地说。
“那山路远的,我还以为你们就不回来了。”刘大爷也看向了我们。
之后的调解,也就顺畅多了。当场,刘大爷就给了钱,原告陈某也直接撤诉了。这件事儿顺利地解决了。
供稿:房山法院
摄影:左尚昆
编辑:成梦琳 汪希
审核: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