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都说网恋有风险,可参与网恋的哪一个不是愿打愿挨?明知道网恋不靠谱,却依旧追求虚无缥缈的爱情,最后的结局很可能是人财两失,赔了夫人又折兵。
44岁的四川刘大姐就和一个22岁的年轻小伙进行了网恋,网络上小伙声称自己是个富二代,还说要给刘大姐送一家酒店。可两人在一起3个月就选择了分手,刘大姐给出的理由也很简单,对方不仅不是富二代,还骗自己的钱,她是真心跟想好好过日子,可对方见面后一心只想着夫妻那点事。
2018年,杭州东站有一对男女在人群中拉拉扯扯。火车站是人流量极高的地方,同时也是许多小偷扒手的“战场”。车站执勤民警发现两人后,还以为是有小偷盗窃被抓,于是立刻赶到现场,并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可仔细询问后才知道,两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小偷的失主,而是一对情侣。准确来说,是一对刚刚分手的网恋情侣。只不过两人的年纪相差有些大,年轻的小伙小王只有22岁,而一旁的刘大姐已经44岁,这个年龄差,说是一对母子估计都没人会怀疑。
最令警方三观震动的是,44岁的刘大姐不仅年纪比小王大了一倍,而且还有自己的家庭,一个有夫之妇和一个年轻小伙是如何走到一起,又为什么在火车站前拉拉扯扯。
这一切还得从3个月前,两人在网上冲浪时开始说起。小王家住杭州,平时没事就在网上找异性聊天,通过摇一摇认识了刘大姐。刘大姐虽然是四川人,但在上海打工,丈夫也不在身边。因此平时难免会孤单寂寞,刚好遇到了小王,两人很快就聊得火热。
也不知道小王是怎么想的,不仅和比自己大了一杯的大姐网恋,甚至还提出了奔现的要求。在网上,小王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谎称自己是富二代,在家里开连锁酒店。只要刘大姐愿意,他可以送刘大姐一家酒店。
网恋的诀窍就在于画大饼,只要大饼画得好,网恋对象不会少。偏偏刘大姐又没有什么网恋经验,因此直接相信了小王的话,就这样傻乎乎地从上海买了一张前往杭州的车票,到杭州和小王奔现。
结果自然不言而喻,小王开好了房间等刘大姐,两人在一间房里过了夜。事后小王还表示,自己急着用钱,希望刘大姐能够借自己7500元。刘大姐也没有多想,她甚至没有考虑一个富二代为什么会向自己借钱,当场就爽快地给小王转了7500元。
可结果小王拿了钱就跑,连刘大姐的信息都不回。这可让刘大姐伤透了心,刘大姐一直给小王打电话,最终在火车站找到了小王,说什么也要拉着小王的手不让他走。为了让刘大姐放开自己,小王甚至说自己有艾滋病。
这番话彻底吓到刘大姐了,因为刘大姐不仅和小王有过亲密接触,自己还有丈夫和孩子,要是真的感染了艾滋病,以后可怎么见人?就这样两人始终纠缠在一起,甚至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当街叫骂起来,直到警方发现了两人,才将他们带回了派出所。
派出所里,刘大姐声泪俱下地控诉小王的行为,她认为小王就是看自己好骗,觊觎自己的美色和钱财,这才和自己网恋。还说小王和自己在一起后,一点都不关心自己,只想着夫妻那点事。说罢刘大姐还认为小王的行为构成诈骗,骗走了自己的7500元。
对此小王却表示两人是你情我愿,不存在什么欺骗。而且这笔钱也是自己向刘大姐借的,刘大姐自己答应借钱,因此不属于诈骗,更不构成违法。那么小王的行为到底属不属于违法犯罪,刘大姐的7500元又能否要回?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小王向刘大姐借钱这一行为不属于违法犯罪,也不是诈骗。《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小王既没有以欺诈的方式欺骗刘大姐,也不是非法占有,所以他不构成诈骗罪。
但小王说自己有艾滋病,如果属实,他将涉嫌构成传播性病罪。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小王后来也承认,自己其实并没有患病,所谓的艾滋病不过是他为了摆脱刘大姐的借口而已。综上所述,小王本事并不违法也没有犯罪,他和刘大姐确实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虽然两人是你情我愿,但涉及到金钱却不能够简单的解决问题。刘大姐借给小王7500元,这笔钱不属于诈骗赃款,那就是正当借款,小王自然而然要归还。可这笔钱小王已经花了一半,最后只能归还4000多给刘大姐,剩下的,小王表示以后继续偿还。
对此刘大姐只能接受,毕竟她在有家庭的情况下,依旧和其他男子网恋,甚至奔现开房,这一行为不构成犯罪却有悖伦理道德。如果两人的事闹大了,被刘大姐的丈夫和孩子知道,或许以后她在家人面前会彻底抬不起头来。